一、2022年8月2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保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对此政策解读如下:
1、《意见》对中医类医药机构有何影响?
一是将会有更多中医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我省医保定点管理;
二是更多我省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将按规定纳入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范围;
三是我省医保支付中药饮片处方使用味数进一步放宽;
四是将会有更多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五是将会有更多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调价范围,并按规定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六是将会有更多的中医优势病种纳入我省医保按病种付费的范围。
2、《意见》对中医药企业有何影响?
一是将会有更多中医药企业按国家药品标准或我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生产的传统中药饮片及同名的中药配方颗粒,按规定纳入我省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委托中医药企业生产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后,可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调整,将会使中医药企业生产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包含或除外的医用耗材受益;
四是将会有更多中药零售药店按规定纳入我省医保定点管理。
3、《意见》对参保群众有何利好?
一是持续支持中医医药机构发展,更多中医医药机构成为我省医保定点范围,将会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特别是获取中医医疗服务的便捷度;
二是持续支持中药、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发展,将更多参保群众看病就医所需要的中药、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的范围,降低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三是持续支持中医药发挥疾病治疗独特优势,推动中医药在重大疫情医疗救治中发挥重要积极作用,持续推进中医药纳入门诊统筹,不断满足群众多元化中医服务需求。
4、相比2020年出台的十六条举措,本次《意见》二十项具体举措有何创新?
一是“三个拓展”。拓展中医类医保定点机构范围,支持将提供中医服务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等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拓展异地就医结算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范围,支持将异地就医结算定点机构从二级及以上综合类中医定点医疗机构拓展为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拓展中医“互联网+”服务,支持将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三个支持”。支持同一中药饮片的不同炮制品,特别是樟树帮、建昌帮等江西特色“赣味”饮片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中药院内制剂,经国家或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后,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特别是热敏炙等特色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三个倾斜”。对中医新技术予以倾斜,开辟新增项目价格审批绿色通道;对中医药服务在支付方式改革中予以倾斜,在实施以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中,适当提高其权重系数和分值;安排总额预算时对中医医疗机构予以倾斜。
四是“三个鼓励”。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联体(医共体),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到基层;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
二、2022年8月31日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医保中药配方颗粒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使中药配方颗粒产业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实现监管的可溯源,确保中药配方颗粒质量安全,能引领中药企业合规合标生产,也让医保支付更加公平。《通知》规定中药配方颗粒编码在现有中药饮片编码规则基础上,借鉴西药、中成药编码规则制定,由7部分组成,包括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码、中药配方颗粒规格包装码、道地药材标识码、中药配方颗粒名称码、功效分类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分类码和中药配方颗粒标识码,共20位,通过大写英文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按特定顺序排列表示。
在此之前,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各自为政,各自编码,标准不统一,造成院方使用混乱,引发一些不良事件。为中药配方颗粒制定统一编码规则和方法,能够让企业更加规范经营,也便于监管部门统一监管。统一编码会倒逼生产企业按标准改革,产品标准化,实现产品溯源,有利于国家监管,最终目的是保证患者能够安全有效地使用中药配方颗粒,对于国家、企业和患者而言是多赢。
声 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28-64775583,邮箱:kefu@zyc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