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场扩容与销售渠道变化:
自 2021 年中药配方颗粒行业试点结束后,其市场从仅允许在二级(含二级)以上中医院销售扩展到具有中医执业资格的各级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也可使用,市场空间得到极大拓展。但同时,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经营企业不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基层医生应了解这一销售渠道的变化,知晓只能从合法的生产企业或医疗机构等正规途径获取中药配方颗粒。
二、 国家标准不断完善:
截至 2024 年 1 月,已颁布了多批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国标数量已经超过 300 个。基层医生需关注国家标准的更新,确保使用的中药配方颗粒符合质量标准,这对于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至关重要。
三、 医保支付政策:
1、中药配方颗粒按照国家要求,纳入“乙类药品”管理,先行自付比例为 5%。基层医生在为患者开具中药配方颗粒处方时,应向患者解释清楚医保支付政策,避免患者因不了解而产生误解或纠纷。
2、同时,医保部门探索推进挂网采购价格、集中带量采购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联动机制,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确定医保支付标准,这也会影响到基层医疗机构的采购和使用。
四、集采带来的影响:
由山东牵头的 15 个省级单位组成省际联盟开展的中药配方颗粒集中带量采购已提前到来,未来集采可能会进一步普及和深化。集采会导致中药配方颗粒的价格有所下降,但也可能影响到产品的供应和质量。基层医生应关注集采的动态,了解本地区的集采政策和中标产品,以便为患者选择合适的药物。
五、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的关系:
各省会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省的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但如果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配方颗粒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省级制定的相应标准即行废止。基层医生要清楚地方标准和国家标准的衔接情况,在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时遵循最新的标准要求。
六、药品质量监管加强:
国家进一步加强了对中药配方颗粒安全使用的监管,规范了市场的流通。例如,禁止中药配方颗粒网络销售等规定,都是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基层医生应严格遵守药品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七、配方颗粒的优势与适用范围:
中药配方颗粒具有使用方便、剂量准确、易于调配等优势,适用于多种疾病的治疗。基层医生应熟悉中药配方颗粒的适用范围,根据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合理选择使用中药配方颗粒或传统中药饮片。
八、企业竞争格局变化:
随着市场的扩容和集采的开展,中药配方颗粒行业的竞争格局日益激烈,未来 2 - 3 年可能出现“大鱼吃小鱼”的市场格局。基层医生应关注行业内企业的动态,了解不同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以便选择可靠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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