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辨证施治”让中药难标准化 专家建议立法保护古方
被称为“国粹”的中医,在国际的舞台上,多年来,始终难以展露其真正价值。相反,中医药传统知识却沦为了各国的“免费大餐”。
2001年,日本一家公司向美国申请了治疗溃疡性结肠炎的专利,明确对以芍药为活性成分的包括加味逍遥散、当归芍药汤、芍药甘草汤、桂枝茯苓丸4个复方进行保护,并且获得了授权。日本还无偿商业化开发中国《伤寒杂病论》、《金匮要略方》中的210个古方。
在日本抢注中医古方的背后,实际上是一场国内针对中医药标准化的争论,持续多年,久未停息。
文/本报记者张丹
近年来,中医药传统医药知识被发达国家当作“免费大餐”,他们凭借其先进的科学技术,不遗余力地对中医药进行商业研发。这样的做法引起了国内年轻中医医生的愤慨,将这种行为称之为“山寨”。
被抢注的中医古方
一以色列人向美国申请了“治疗消化性溃疡和痔疮的中药组方”专利,并授让给阿联酋一公司,于2002年获得美国授权专利,权利要求涉及口服给药、直肠给药的所有剂型。专利说明书中承认组方来源于上海出版的《中华本草》英文版。
一韩国人把传统中药牛黄清心丸进行剂型改造,向我国提交了牛黄清心微胶囊的专利申请。
尽管是“山寨货”,但是不得不看到的一点,就是这些“山寨货”在国际市场上,已经赚得盆满钵满。
“完全没有保护。”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中山市中医院副院长赖海标认为,单纯的抄下来古方并没有用,中医关键在于辨证的“看病”。
他举例说,如目前很多药厂都在生产六味地黄丸,就是一剂古方,并没有哪一家药厂拥有专利,只是药品的商标有着专利保护。但是,对于这些流传至今的古方的价值,他表示,这是中医经过了千年的临床“认证”,对于大多数人仍能够起到不错的效果。
这样的经过千年临床“认证”的古方,是否就可以进行批量的“标准化”生产了呢?赖海标认为,“标准化”就意味着必须进入到西方的审核体系当中,不但提炼、论证等会产生巨大的成本,并且还不一定能够起到相应的效果。
$pager$ 中医药“标准化”之争
“中医讲求的是对症不对病。”赖海标认为,中医与西医,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的体系,不能用西医的“标准”来衡量中医的“价值”。
他告诉记者,在中医的理念中,讲求的是“对症下药”,并且针对不同的病症,以及病人自身的体质特点,能够充分发挥中医的“自由度”,加入或减少一两剂药,都能够取得很好的效果。但是,在西医的理念当中,则是“对病下药”,是什么病就该用什么药,不能有什么“发挥空间”。
“进入国际化市场,就必须要标准化。”一些年轻的中医医生希望通过改变来让世界认识中医,去适应西医的“标准化”。但是,这点却始终受到一些老中医的强烈反对,"标准化"了的中医,还是中医吗?”
针对中医古方被国外抢注,广东省中医药学会消化病专业委员会常委黄绍刚认为,应当通过中医药立法的形式,将这部分古方整理、保护起来。对于这些古方,许多医生都还在使用它,并没有什么“保护”之说。他认为,只有通过立法,才能够将这些传统知识产权保护起来,让中医有更好的发展。而中医药立法,前提就是中医药的“标准化”。
案例:日本“小柴胡汤事件”
20世纪70年代初期,日本的津村顺天堂制成了小柴胡汤颗粒制剂,同时有医学教授发表了“津村小柴胡汤颗粒对慢性肝炎有治疗效果”的报告,霎时间在日本引起不同凡响。小柴胡汤成了畅销药,舆论认为日本汉方走向现代化。
但自20世纪90年代初起不断爆出小柴胡汤有副作用的新闻,1994年1月~1999年12月报道了因小柴胡汤颗粒的副作用发生了188例间质性肺炎,其中22人死亡。结果津村顺天堂1997年破产,2000年津村顺天堂社长津村昭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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