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青云)近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措施》,提出着力中药创新药孵育转化。
《措施》提出,推动中药领域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建立中药先进制造技术合规性指导原则,推进中药领域智能制造转型升级。推动建立中药智能制造团体标准及中药智能制造白皮书,引领标准制定。支持中药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支持采用智能化及过程分析等技术,打造智能制造系统平台。
持续开展中药制剂工程建设,促进中药制剂向中药新药转化。探索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注册管理中运用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临床试验“三结合”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鼓励临床名方、验方和国家发布的《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申报中药制剂;发挥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传承创新发展“孵化器”作用,积累有效的临床应用数据,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遴选中药制剂,开展相关研究申报新药。
支持建立中药传承创新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着力构建中药创新转化示范区。强化政策引领与技术指导,形成中药技术创新“策源地”、研究成果“孵化器”、产业服务“生态圈”、监管科学“研究基地”,推动天津中药成龙配套、聚链成群。
《措施》要求,做好创新药高水平安全工作。强化中药质量源头管控。继续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落实,推进中药质量源头管控,鼓励中药材趁鲜切制。持续开展中药饮片和配方颗粒标准研究,与天津中医药大学合作建设中药质量评价技术与标准研究中心等。
声 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联系电话:028-64775583,邮箱:kefu@zyct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