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利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十五五”时期,将有序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监督实施,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
问:“十五五”时期,加强药品安全监管的措施有哪些?
答:药品安全是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品监管部门将始终把保障药品安全作为最根本的职责,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层层压实责任,切实维护药品安全稳定大局。
推动完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推动药品安全管理从“被动防御”向“主动防控”转型。优化跨部门协同机制,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地方监管能力与区域产业发展适配,构建责任明确、协同高效的安全防线,以高水平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
强化全链条动态安全监管。充分发挥药品监管部门的专业技术优势,聚焦临床试验、委托生产、网络销售等重点环节,积极应对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和业态创新等新挑战,健全覆盖研发、生产、经营、使用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机制,完善规范统一的检查体系,持续增强药品监管工作的前瞻性、敏锐性、预见性和主动性。
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强化对行政执法全流程、常态化的监督,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完善跨区域跨层级的案件查办机制,强化追踪溯源,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推动跨部门联合打击违法犯罪。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探索对企业“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等新方式,提升医药企业的合规意识和法治意识。
问:“十五五”时期,将如何支持创新药品和医疗器械发展?
答:创新药和医疗器械临床价值和科技含量高,是推动我国医药产业由大到强的关键,是高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的基础。药品监管部门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尊重医药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加强创新药械研发布局,助推企业把医药新科技转化为新质生产力。
一是坚持政策引导,激发产业创新活力。深化拓展临床试验审评审批、补充申请审评审批程序、分段生产等改革试点成果,对重点品种实行“提前介入、一企一策、全程指导、研审联动”,将审评资源充分向“全球新”的原创性产品和突破“卡脖子”技术的国产替代产品倾斜,以监管政策的优化助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加入国际药品检查合作计划(PIC/S),启动申请世界卫生组织列名机构(WLA)评估,支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出口贸易,支持医药产业对外开放合作。
二是坚持提质增效,加快创新药械上市。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计划,强化对细胞治疗产品、放射性药品、人工智能产品等前沿技术研究,完善相关产品注册申报技术原则和产品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对研发创新的引领作用。优化注册检验流程,缩减注册检验样品用量、压缩检验周期,降低企业成本,缩短药械上市周期。加快完善药品实验数据保护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加快药品医疗器械原创性研究成果转化运用,提升我国医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智慧监管发展水平,推进“人工智能+药品监管”,探索实施人工智能辅助审评,推动科技赋能。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促进中药传承创新。统筹好保持中药传统优势与现代药品研发要求的关系,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药特点、全球领先的中药监管体系,有序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监督实施,从源头提升中药质量。推动传统中药制造改造升级,鼓励支持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剂型,促进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名老中医方、民族药等品种向中药新药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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