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方碧陶)近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在第八篇第三十四章第四节专门提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明确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行动。
《规划纲要》提出,分级建立中医优势专科网络,组织建立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促进中西医结合,完善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提升中西医协同服务能力。加强中药制剂挖掘转化,促进“中医药+”多业态融合发展,做大做强中医药产业。培育中医药领军人才。聚焦中医药领域关键核心问题和重大需求,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中医药科技成果转化。推进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开展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开放发展。在医疗卫生能力提升专栏明确,推进7个以上县级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诊疗设备配备水平。依托5~7个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的县域医共体,建设中医诊疗指导中心、共享中药服务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三中心”项目。建成20个左右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1~2个高水平中西医结合医院、5~10个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培养5000名左右“西学中”人才。
《规划纲要》还提出,加强生物药和现代中药创制,开发中医药保健、药膳食疗、智能康复器具等产品,健全中药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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