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为了加强我县野生刺五加的保护工作,根据《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及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局《关于加强野生刺五加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近日,鸡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鸡东县林业局联合行动,开展了2014年野生刺五加的保护管理工作。
我局经过现场勘察实地走访,确定了辖区内的四山林场蕴藏大量野生刺五加,并通过在四山林场场部大门及居民聚居地张贴公告、发放传单和在林场的每周例会上举行讲座等形式增强群众保护意识,使广大群众了解采集、收购、运输刺五加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告知刺五加采集者需持有资源保护管理机构发放的《采药证》,采集时需明确采集的地点和数量,刺五加运输者需按照《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办理《野生药材运输证明》,方可运输野生刺五加,进而营造依法保护野生药材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与林业执法人员联合,组织开展刺五加专项整治,对采集、收购、运输、使用刺五加的药农、药商、药厂进行一次彻底的排查并进行登记备案,要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对未办理相关手续采集、收购、运输刺五加以及持有采、收刺五加地上茎手续但采、收刺五加根的,都要按照《黑龙江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对不法分子予以坚决有力的打击,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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