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九安医疗:重大诉讼、仲裁进展
关于九安医疗全资子公司--柯顿(天津)电子
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北京六建集团公司关于建筑施工合同诉讼事宜,2011年4月29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11)津高民一终字第0009号民事调解书,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确认本案诉争工程共欠付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款2472721.92元,其中2222721.92元于2011年4月6日给付,剩余250000元在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完配合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移交档案馆备案后十日内付清;
二、如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后发现工程主体结构部分出现质量问题时,有权向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张权利,除此以外,双方均承诺基于诉争工程所产生的其他损失不再向对方主张权利,双方别无其他争议;
三、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反诉费、鉴定费、质量鉴定费共计332742.94元,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负担289084.94元,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3658元,因一审期间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已经缴纳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共计254658元,就其多缴纳的部分共计211000元应由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给付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款与调解协议第一条中的工程款一并给付。二审案件受理费,柯顿(天津)电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缴纳37310元,减半收取,北京六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27048元,亦减半收取。
除发生的诉讼费用外,本诉讼的审理结果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其他影响。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调解书已经生效,并已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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