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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24日从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陕西省工信厅、省农业厅、省农业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科技厅、省工商局、省林业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材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强化中药材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明确,陕西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结合实际牵头制定《陕西省中药材发展规划》。陕西省农业厅制定并实施《陕西省主要品种人工中药材种植养殖和采集技术规范》,统一建立我省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制定并实施《陕西省中药材种植、养殖和产地初加工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探索建立第三方中药材种植养殖初加工专业技术指导机构和质量鉴定机构。陕西省商务厅负责构建中药材电子交易平台和市场信息平台,推动现代中药材流通方式的发展。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中药材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和维护中药材市场经营秩序。陕西省林业厅负责林下中药材质量管理、野生动植物的驯养繁殖(培植)、猎捕(采集)和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审批及日常保护管理,并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非法活动。陕西省卫生计划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医疗机构中药饮片使用环节监督管理。陕西省科学技术厅负责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陕西省公安厅负责对由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符合立案条件的违法犯罪事实进行立案侦查,依法进行打击。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陕西省中药材种植标准》、《陕西省中药材初加工规范和质量标准》、《陕西省中药材标准》和《陕西省中药饮片标准》,推动中药材种植管理规范;制定并实施《中药材专业市场建设标准》和中药材市场中药材质量管理,同时负责生产经营中药饮片、中药提取和使用中药饮片的中成药生产企业监督管理,以及中药材检验体系建设和市场抽验工作。
《通知》强调,大力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强化中药材种植养殖人员技能培训,将中药材种植养殖人员培训计划纳入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单位技术人员对中药材种植养殖人员和单位进行一对一技术指导,引导中药材种植养殖人员,科学用药,坚决杜绝滥用、乱用行为。进一步加强中药材原材料的生产监督管理和检验检测力度,加大对中药材原材料中农残、兽残的抽检力度,严厉杜绝不合格的中药材原材料流入市场。加强林下中药材质量管理,全省重点发展柴胡、板蓝根、绞股蓝、党参、牡丹、玄参、猪苓、金银花、天麻等林下中药材品种,建立统一的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提高林下中药材种植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等多层次林下中药材种植示范区,推广基地合作社+科研机构+林农中药材种植基地模式。完善质量标准体系,全面推行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制度和原料追溯制度,凡含野生动物成分的中药材未加载“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的一律下架,不得销售。要加强中药材产地初加工管理和中药材专业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严禁销售假劣中药材,严禁未经批准以任何名义或方式经营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其他药品,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8种毒性药材,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加强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与使用的管理,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出租出借许可证照等违法行为,严禁医疗机构从中药材市场或其他没有资质的单位和个人,违法采购中药饮片调剂使用。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加快陕西省药用植物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科技在中药材产业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通知》要求,各地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职”的要求,落实对中药材种植养殖、产地初加工和专业市场各环节的管理责任。扶持中药材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其行业管理、行业自律、企业诚信等方面的作用,提高中药材管理的社会化水平。要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持打击中药材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对问题突出、屡整屡犯、群众反映强烈的中药材专业市场坚决予以整顿。
据了解,陕西作为中医药的发祥地,地理环境优越,素来有“秦地无闲草”的美誉,是国家中药材主产地之一,全省药用植物、动物及矿物等中药资源共计4700多种,其中植物药占全国药材种类的30%以上。在全国中药材资源普查统一布置的364个重点品种中,陕西就有280多种。近年来,省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中药材经济,全省种植药材已达460万亩。该《通知》的出台对进一步促进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提升药材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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