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近年来,在信贷紧缩大环境下,如何满足客户迫切的资金周转需求也成为保险业创新服务的着力点。根据近期上市险企陆续披露的年报信息显示,2013年各大保险公司的保户质押贷款规模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以新华保险(20.70, -0.07, -0.34%)为例,2013年保户质押贷款规模为88.41亿元,相较2012年底同比增长约129%。
为进一步打造极致客户体验,解决客户融资燃眉之急,新华保险今年初对贷款本金10万元及以上的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开通专属绿色通道,通过技术升级、简化流程等方式提升贷款时效。截至一季度数据,从客户申请贷款之日起到资金到账平均时效达到1.4天,三个工作日到账率为93%。
所谓保单质押贷款,是指投保人把所持有的保单直接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获得资金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70%左右,贷款期限一般为6至8个月,贷款利率一般在银行半年期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略有浮动。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在2013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曾表示:“保单质押贷款用于小微企业资金周转,有效盘活了存量资金,满足了小微企业的需要。”
围绕“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战略,新华保险敏锐地捕捉到以中小微企业主为主要客户群的资金融通需求,除了此次高额贷款办理实效提速外,2013年3月起全面“升级”保单质押贷款功能。首先是贷款额度上限提升:大部分产品的贷款额度上限调整为贷款时保单现金价值的90%;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保单,可再适当上调此比例。其次,贷款利率调整:除了个别险种外,大部分可办理保单质押贷款的产品按照原贷款利率进行一并比例的优惠。第三,可办理保单质押贷款的产品扩容:为更好服务老客户,对部分高现金价值产品增加保单质押贷款功能。这些举措最大程度地满足了当下客户的融资需求,变“沉睡”保单为“活钱”。
新华保险客户权益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升级服务的同时,新华保险也注重严控业务品质和相关风险,落实保监会《关于加强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保单质押贷款业务合作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要求各级分支机构严格确保商业银行在代理销售保险时尊重客户投保意愿,并确保保单质押贷款是客户真实贷款需求,避免违规风险。
尽管保单质押贷款很便捷,新华保险财富规划师也特别提示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保障是最重要的。保单质押贷款是一种应急而非常规的融资手段,更不宜通过“保单质押贷款”进行高风险投资。对于已经贷款的客户,保单贷款是以保单的现金价值为抵押的,一旦贷款本息和超过保单现金价值,保单合同就会自动终止,失去保障功能,所以应注意及时还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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