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 天津市高院的终审判决包括要求质疑复方丹参滴丸的李连达院士停止发表不实言论、赔礼道歉以及赔偿天士力经济损失30万元 ]
围绕着复方丹参滴丸安全性进行的五年论战在昨日得到了一个结果。昨日上午,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士力”)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天津市高院的终审判决,包括要求质疑复方丹参滴丸的李连达院士停止发表不实言论、赔礼道歉以及赔偿天士力经济损失30万元。
终审败诉后,李连达院士发表博客文章表示,自己之所以质疑复方丹参滴丸的安全性,是因为他觉得医药工作者有责任保护病人的安危与健康。
天士力公司法务总监郑永峰对此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李连达院士所说的夸大了药物不良反应,还捏造了关于长期毒理试验的事实,如果李连达院士仍不按法院判决行事,公司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李连达败诉
昨日上午,天士力公司召开“关于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对天士力公司及产品——复方丹参滴丸侵权判决的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天士力诉院士李连达侵犯名誉权一案作出的终审判决。
根据判决结果,首先,李连达要停止发表对天士力及其复方丹参滴丸产品的不实评论;其次,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他应在一份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道歉声明;最后,他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天士力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这一于9月1日作出的判决让天士力觉得此事已有定论。但11日,李连达院士在博客上发表《复方丹参滴丸不良反应争论的关键》一文表示了自己的态度。
该文中,李连达院士表示,自己之所以质疑复方丹参滴丸的安全性,是因为他觉得每位医药工作者都有责任保护病人的安危与健康,对一切危害病人的行为进行批评。此后,他又在博客上连发数篇文章,内容是从别处转载的几个复方丹参滴丸引起不良反应的案例。
作为回应,天士力召开新闻发布会后在官网上用红字标明此事“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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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称安全性经得住考验
“他说的这些都没有新东西,都是老生常谈。”郑永峰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说,李连达院士对复方丹参滴丸的质疑多年来就没有新内容,而这些“法院已有结论”。如果过了法院判决给出的履行期间,李连达院士仍不按判决行事,公司将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郑永峰回忆,李连达院士的质疑最开始的确对天士力的打击很大。2009年2月,李连达在媒体节目中表示,复方丹参滴丸没有做过长期性的毒理研究,且不良反应率高。
作为国家医保品种、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和国家基药低价药品目录品种,复方丹参滴丸是天士力的拳头产品。郑永峰告诉本报记者,节目播出当日,天士力股价下跌,后因“媒体报道需澄清”停牌。公司接到了大量消费者打来的质疑电话,很多人要退货。
他说,实际上,这些表述是夸大了不良反应并且捏造了事实,天士力对复方丹参滴丸是做过长期毒理研究的。
郑永峰认为,之所以从2009年来李连达院士一直在质疑复方丹参滴丸,也许是因为当时他陷入论文造假风波为转移矛盾而为之,而双方此前合作也有些不愉快。
天士力方面表示,复方丹参滴丸上市20 年来,国内外数百名专家先后完成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和临床验证,证明疗效确切,使用安全。此外,复方丹参滴丸成为全球第一个通过美国FDAⅡ期临床试验的复方中药制剂,再次证明该药安全有效,经受住了世界最严格临床试验的考验。目前正在全球多中心展开Ⅲ期临床试验,进展顺利。
本报记者曾联系李连达院士对此置评,但直至截稿仍未获得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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