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原本是中国工程院院士李连达与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士力)就其产品复方丹参滴丸掀起的论战,却因李连达的另一层身份变得扑朔迷离。
■五年论战
9月16日,天士力召开新闻发布会,关于其产品复方丹参滴丸有无安全问题的五年论战终于有了结果。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显示,天士力胜诉;对复方丹参滴丸存在质疑的李连达被要求停止发表相关评论,向天士力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30万元。
事件源于2009年。当时,涉嫌论文造假的李连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提出了质疑。其观点主要包括: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的不良反应率高且未作长期毒性试验等。但在五年后的终审判决中,该观点被认为“缺乏客观性”,属于“不实言论”。
复方丹参滴丸是天士力的拳头产品之一。天士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刘俊峰对新金融记者表示,当年李连达的相关言论,对复方丹参滴丸在医生和患者间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但好在这几年在各方面工作的推动下,该产品在医生和患者心中得到了肯定,市场销售保持了良好态势,尤其是去年。
2013年,复方丹参滴丸年销售额达到近29亿元,同期天士力营业收入为110.98亿元。目前,复方丹参滴丸在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三期临床试验正在推进中。
虽然事发于2009年,但天士力最终对李连达提起诉讼是在2013年。其间,天士力曾在2011年起诉李连达侵犯名誉权,但后又撤回起诉。
“当年(2009年)我们就决定要起诉他,慎重起见,我们聘请了几位民法专家进行认证,后来这个事情要向相关的行业协会和领导汇报,领导出面来协调,希望我们不要诉讼至法律,我们公司经过内部合议,没有提起诉讼。”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郑永锋说。
据记者了解,中国中药协会曾参与调解。但当致电该协会并说明采访意向后,其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对这件事不接受采访”。该协会官网显示,李连达为该协会高级顾问,而天士力董事局主席闫希军为该协会副会长。
五年间,虽然双方曾有过多次调解,但郑永锋表示,李连达并未因此而停止发表相关言论。即使是“在2013年我们再次提起诉讼之前,我们也是想忍耐一下,他不再发表那些言论,我们就不再追究。”但事与愿违。
在天士力新闻发布会召开的当天,李连达在科学网的个人博客仍有更新,其转载了两篇有关复方丹参滴丸不良反应的案例。且在其9月11日发表的博文中,李连达重申复方丹参滴丸存在不良反应等问题,并认为天士力提出的30万元赔偿,“与我对该药不良反应的批评,毫不相干”。
9月16日之后,至截稿时,李连达的博客未再更新。随后几天新金融记者几次拨打李连达的手机,却均处于关机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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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势力?
一边是院士,一边是上市公司,李连达与天士力之间持续五年的是非或许不仅仅局限于二者本身。
在新闻发布会记者提问环节,郑永锋坦言:“为什么持续那么久,是因为李连达这个案件比较复杂。”而即便是审理过程中,“还进行了多次调解,有私下调解也有法院调解”。
据了解,当年举报李连达论文造假的是医学博士祝国光,祝当时是天士力的高级顾问,而李连达开始质疑天士力的复方丹参滴丸是在被祝举报之后,即其深陷论文造假风波之时
天士力方面认为,李连达存在“转移视线”的行为。经核实,祝国光现已离开天士力。
这是其一。其二是李连达的另一层身份。
李连达在质疑天士力复方丹参滴丸的同时,还服务于广药集团,而广药集团拥有同类产品复方丹参片。
资料显示,李连达曾对媒体表示,“一个是复方丹参滴丸,对比的结果,这个滴丸,就是天津天士力生产的滴丸……滴丸的效果比较差,不如片剂好……”也就是说,“他质疑的是滴丸的剂型。”一业内人士称,而片剂则是指复方丹参片。
实际上,天士力当年对此已有察觉。2009年,时任天士力总经理的李文曾对媒体直言,李连达除院士身份外,还是竞争对手、国内最大的复方丹参片生产企业的首席科学家,其认为李连达代表的是复方丹参片的利益,并默认所指竞争对手为广药集团旗下企业。
经查询,广药集团复方丹参片的生产企业为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该公司为广药集团下属合资企业。
广药集团官网显示,李连达为其2012年前引进的医学界院士。而曾在该集团任职的人士透露,在李连达质疑天士力之前,已“与广药有合作,帮广药说话”。在2008年的一篇报道中,李连达还被称作是白云山牌复方丹参片的研制专家。这意味着,在李连达质疑天士力之前,其与广药集团已存在关系。
客观而言,虽然李连达与广药集团有关联,并且广药集团包含产品复方丹参片,但这能否代表李连达的上述行为与广药集团有关,还有待商榷。不过,“从第三方的角度看,这个会让人这么去联想,会认为是企业竞争。”上述业内人士认为。
五年前,广药集团方面曾表态称,李连达与天士力之事“与我们无关”;而今,对于上述相关问题,广药集团并未予以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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