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记者韩景玮 实习生刘婷婷
平顶山舞钢市一药企老板私自购买违禁药物,趁工人下班时添加进未经国家批准生产的“元亨胰泰蜂胶苦瓜胶囊”、“唐康菊花葛根片”等保健食品中,并将这些保健食品当做“降糖神药”销售。6月4日,这起被媒体关注、由公安部亲自督办的假药案,在舞钢市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崔国宏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有期徒刑7年、罚70万元。
“降糖神药”吹牛皮,一查竟含有害物
2011年以来,河南、安徽两地接连有群众举报:市场上有一种“元亨胰泰”的降糖中药,有夸大宣传的嫌疑……接报后,有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元亨胰泰”并非有批准文号的降糖中药,而是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舞钢益生堂”。经省卫生厅确认,其批准文号为假造。又经检测发现,产品中含有格列本脲、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苯乙双胍3种非法添加物。这3种成分都有降糖效果,但降糖药只能含其中一种,如果3种成分组成复方制剂,将产生不良反应。
去年8月,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下,豫皖两省对“元亨胰泰”制售假药案进行查处。“益生堂”的工商资料显示,公司有崔国宏等四名股东,均为舞钢三恩药厂职工,其公司由于脱检,已于2010年被注销。企业被注销后,产品改名“元亨胰泰玉竹山药胶囊”。
执法部门对“益生堂”注册地暗访发现,该址现为“舞钢市瑞峰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调取其工商资料发现,公司股东崔国宏与“益生堂”的崔国宏为同一人。随后,警方将崔国宏抓获。在其厂房中发现用于生产假药的原料、半成品、空心胶囊及包装盒,生产假药平糖王、茯苓玉竹片、元亨胰泰蜂胶苦瓜胶囊、元亨胰泰玉竹山药胶囊等十余个品种,通过不同途径销往安徽、河南等地。公诉部门指控,被告人崔国宏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涉案金额较大,法院出重拳打击
法院查明,2010年11月至2012年8月,崔国宏私自购买格列本脲、盐酸苯乙双胍等国家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药物,趁工人下班时添加到其违法生产的保健食品中。其中,销售元亨胰泰蜂胶苦瓜胶囊价值121500元,销售唐康菊花葛根片价值153000元,两项共计价值274500元,在案的相关药品价值44790元,均含违禁化学药品成分。
法院认为,崔国宏的行为,侵犯了国家对食品卫生的监管制度及公民的生命和身体健康权,情节严重,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万元。
宣判后,崔国宏当庭表示要上诉。
庭审结束后,省高院常务副院长田立文在调研了平顶山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情况后表示,全省各级法院必须从保障民生的高度来认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危害性,依法从严惩处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要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甚至倾家荡产,使其失去再犯罪的能力。线索提供尹红国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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