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海峡导报驻福州记者 杨文)昨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通告,为进一步加大药品广告监管力度,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被公告两次以上仍未整改的“济生橘核丸”等13种药品,决定暂停其在全省范围内销售,以震慑药品制售企业违法发布广告等行为。
这13种药品为:兰州太宝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济生橘核丸、通化吉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萘哌地尔片、贵州肾元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肾元胶囊、海南新天夫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肾壮阳膏、陕西省科学院制药厂生产的甘露聚糖肽口服溶液、河南时珍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脾肾双补丸、湖北威士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谷丙甘氨酸胶囊、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西帕依麦孜彼子胶囊、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生产的十香丸、北京御本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前列舒乐、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止咳喘颗粒、陕西摩美得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气聪明丸、甘肃河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安尔眠胶囊。
声明:本文是中药材天地网原创资讯,享有著作权及相关知识产权,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进行发布;经本网协议授权的转载或引用,必须注明“来源:中药材天地网(www.zyctd.com)”。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