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1、藿香正气口服液的出厂价上调20%
2、此前云南白药生产的规格为0 .32g×120装的复方丹参片,原来的零售价是14 .1元/盒,现在零售价已涨到了19.2元/盒
该厂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12粒装),原来的零售价是3.6元/盒,现在涨到了6元/盒
3、浙江康恩贝生产的前列康的售价则从12元变成了13元
相当多低价药受政策限制,接近零利润,大大打击药品生产厂家的生产积极性。
几近零利润,令低价药曾经引退江湖。近年来,很多患者去医院求医问药时,都会发现诸如氯霉素滴眼液、三黄片、复方甘草片、银翘解毒丸等低价药经常断货。其中鱼精蛋白断货几乎让一些大医院的心脏手术停滞。
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低价药的新规,近日终于有太极集团和嘉应制药等企业基于此而提高其生产的低价药的价格,业内评估一大拨低价药将萌发涨价冲动。但有业内人士认为,如果政府没有配套政策,低价药只有涨价这一招,根绝不了市场断货现象。
政策限价放松
此前,为了鼓励药企生产低价药积极性,国家卫计委等8部门发布《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意见》,而后在5月初国家发改委发布《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目录》,取消530种药物的最高零售价,生产企业可在西药费用日均不超过3元、中成药日均费用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自主定价。其中,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包含化学药品种280个、中成药品种250个,共530个品种1154个剂型,国内逾20家上市药企均有产品在列,如太极集团、千金药业、同仁堂、云南白药、天士力、嘉应制药等。
关于低价药的这些政策在发布多个月后,终于有企业正式开始行动,太极集团在10月20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其独家品种藿香正气口服液属于低价药。鉴于近年藿香正气口服液原、辅及包装材料、人力等成本大幅上涨,为缓解公司成本、费用持续上升趋势,从2014年10月10日起,将藿香正气口服液的出厂价上调20%,零售价也将作相应调整,具体以各省市备案价格为准。”
南都记者翻阅资料发现,从2007年以来国内上百种低价药品已逐步淡出三甲医院及连锁药店等主流医药流通市场,如环丙沙星胶囊、注射用红霉素、牙周灵片等。
有发改委内部人士也表示,“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竞争比较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出现普涨现象,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引导,防止经营者滥用自主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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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无法治本
对于放开价格管制能否彻底解决低价药断货的现象,业界也有不同的看法。北京某三甲医院前院长认为,“此前政府对老药的价格几乎不予提升,并且招标中对价格的挤压使得药品生产者的利润空间不断缩小甚趋于无。在这种情况下,厂家就会减少甚至停止对低价低利润药品的生产,或者‘新瓶装旧酒’,对老药进行新的包装,更换名称,然后以新药的名义申报,进而提高其价格。在已有高价新药的情况下,只要价差足够大,老药价格再怎么提,很多医院还是不愿意用。”
据了解,药监部门对“新药”概念规定不够明确、“新药申请”范围较广。《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12条对“新药申请”阐述为“未曾在中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的注册申请”、“对已上市药品改变剂型、改变给药途径、增加新适应症的药品注册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已批准上市的已有国家标准的”和“生物制品按照新药申请的程序申报”等。这就给“换瓶不换酒”的老药提供了可乘之机,出现一药多名的状况。《新药准入审批制度》还规定:“同成分品种,可在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以价格低取代价格高的品种。”这也使得那些“走新药申请程序的仿制药”通过新药审批,成为“高价的老药”。
于明德也认为,“在《意见》出台后,取消了对药品销售的最高限价,只是化学药日费用在3元以内,中药在5元以内。这个价格与其他同类进口药品相比还是比较低,因此虽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药企的生产积极性,但仅从生产环节还是不能解决低价药的困境。药品生产和流通,有一个很长的链条,仅有源头的生产没用,假如药商不愿代理,药店不愿进货,医生不愿开药,这些低价药也照样不能到患者手中。”
[数据]药品市场严重供过于求
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会长于明德对南都记者表示,让低价药品价格回归市场机制,同时取消招标办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能够增加这些药的供应,而且基本上不会影响价格稳定,因为目前全国5000多家制药企业,总计18万多张批准文号,开工率最高70%,最低27%,固体制剂平均50%左右,药品市场总体上是严重供过于求的,不同药品品种之间有较强的相互替代性,除极少数专利药品外,想在市场取得支配地位几乎是不可能的。
[记者观察]要国家层面来管理药品短缺
目前的低价药短缺现象,光靠涨价,只能解决部分问题。低价药之所以短缺,直接原因是企业不愿意生产,而企业之所以不愿意生产,一个是成本这几年一直持续上涨,人工加上原材料,导致企业生产越多,亏得越多。另外,很多低价药虽然还能有微薄的利润,由于医院不愿意用,从而导致断货。
因此低价药短缺是一个市场失灵的结构性问题,除了价格,政府在其他方面还必须进行适当的干预。这里不妨参照其他国家的一些做法,大部分发达国家都建立药品短缺的相应制度,如美国针对某些特定药品(如维持生命药品、孤儿药)颁布了《联邦食品药品化妆品法》和《孤儿药品法》,把药品短缺管理上升到国家层面,并通过运用市场化手段,从应对药品短缺的机构设置、药品短缺的发现机制、处理机制以及药品退出机制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管理措施。(侯睿之)
南都记者侯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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