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今年两会中《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为了人民健康,要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严守从农田到餐桌、从企业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让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设置独立监管机构尤为重要
2013年开始至今的中央和地方食品安全监管改革情况看,虽然省一级政府基本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但下面的市、县一级地方政府只有约70%的市和30%的县完成了整合职能、成立机构。多头管理常导致权责不明、职能缺位,因此,独立设置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基础。
在没有独立设置机构的地方,监管模式各不相同,在同一个省,有的地方市一级是一种模式,市辖区、县是另一种模式。在四川省,部分县、区叫工商质量技术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分县、区叫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管理局。
监管机构设置的不统一
这些名称相近的市场监管机构基本上都加挂了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牌子,可能出现各级监管部门政令不畅、监管效能降低的情况,地方政府缺少抓手,也不利于落实监管责任。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整个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系统性和独立性来讲,机构设置的不统一必然降低监管执法的权威性。
食药监管与市场监管存在差异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与一般的市场监管存在根本差异。二者监管客体不同,市场监管的客体是知识产权侵权、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违法直销、无证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而食品药品是最基本的生活物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二者监管目的不同,市场监管主要致力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发展,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根本目标是保障基本民生。二者监管手段不同,市场监管多是依法进行形式审查,对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行政处罚,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专业性较强,时刻离不开现代科学技术的支撑,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检验检测和安全追溯等技术已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保障。可见,由县、区一级基层政府的市场监管机构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难以做到全方位、专业化,而且基层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主战场,这就必然造成基层监管力量配备不足、弱化食品监管,导致食品安全系统性风险变大。
因此,加快健全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势在必行。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国食品药品安全专业化的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高,让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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