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国家要求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4月29日,安徽省食药监局下放通知,2016年4月1日至9月30。采取企业自查,市、县(市、区)局监督检查及省、市局督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5月6日约谈药品流通企业,并且明确要求必需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负责人,一律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
而此次行动的目标是通过对药品批发企业挂靠经营、过票走票、非法回收药品、非法经营疫苗和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非法销售药品(国家禁止销售的药品)、超范围经营药品、出租出借柜台及许可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坚决杜绝药品批发企业挂靠走票,坚决杜绝非法回收销售药品,坚决杜绝药品零售企业经营疫苗,坚决杜绝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促进安徽省药品经营秩序有根本性好转,为公众用药安全提供有力的监管保障。
安徽省此次专项整治安排如下:
1、制定计划,动员部署,(4月上旬完成)。
2、企业自查,内部整规(4月底前完成)。
3、集中检查,边查边改(8月底前完成)。
4、开展督查,抽查检查(8月中下旬完成)。
5、总结完善(2016年9月初)。
在此计划方案基础之上安徽省要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严查严处,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社保、税务等部门联动,密切协同配合,形成打击整治的合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对重大、复杂或跨辖区的违法案件,应及时报告省局进行协调,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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