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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我国首部为传统中医药振兴而制定的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25日诞生。
中医药法提出:“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两名中医医师推荐,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医师资格”。
根据中医药法,今后成为中医医师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医药院校培养的学生,二是规范师带徒的人员和确有医术专长的人员。
为确保中药材质量安全,中医药法规定:“国家制定中药材种植养殖、采集、贮存和初加工的技术规范、标准,加强对中药材生产流通全过程的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中药材质量安全”;“严格管理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禁止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
对违规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中医药法规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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