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上海人贺女士,2018年8月被诊断患肺癌。最初,贺女士服用的是一种国产靶向药物,每天3粒,医保报销后,每个月自费2300元。几月后,贺女士开始服用进口肺癌靶向药物易瑞沙(吉非替尼),当时药价每盒2000多元,医保后每盒自负900多元,一个月自负近3000元。尽管是一个经济条件中等的上海家庭,但药费加上住院、检查的费用,贺女士在治疗上的花费对于家庭来说也是不小的负担。
2019年3月20日这一天起,贺女士服用的抗癌药降价了,她每个月在吉非替尼上自负药费从近3000元下降到600多元。“花在吉非替尼上的钱,相当于只有之前的四分之一,我们感受特别明显,经济负担轻了很多。”贺女士的女儿对《新民周刊》说。
贺女士一家体会到药费“悬崖式”的下降,得益于一项被简称为“4+7带量采购”的新政,这个新政策,是中国医改宏图中的一项,它的目标是让部分原本价格昂贵又关系重大疾病治疗的药品以及临床用量非常大的一些药品,价格降下来。
“带量采购”其实就是政府出面的药品“超级团购”,以量换价,要求商家降低价格换取销量。目前4座直辖市和7座其他城市组成的首批试点城市,带量采购新政已经推行100天。目前11个试点城市新政执行得如何、新政是否还有可改进的地方、新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近日,《新民周刊》采访了上海多家医院相关负责人、临床医生、患者以及业内人士,他们从不同角度反映了“4+7带量采购”试行100天以来的变化。
▲2013年3月20日,“4+7带量采购”试点正式开始实施,沈阳患者正在医院取药
从推行100天的整体的反应看,新政实现了减轻大病患者药费负担的既定目标,除了患者,医保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医院、中标企业等各方对新政都予以了肯定。
//癌症病人的“号外”//
2018年11月1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方案》,明确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确定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即4+7个城市)将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11个城市的集中采购新政,后来被简称为“4+7带量采购”。
“4+7带量采购”首批25个中选药品,包括22款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国产仿制药和3款原研药。3款原研药中,有2款进口原研药,1款国产原研药。贺女士服用的易瑞沙,就是2个中选进口原研药之一。跨国药企阿斯利康的这款经典原研靶向药物,中选价格为547元,相比之前2280元,降幅高达76%。
2018年12月6日,第一轮“4+7带量采购”结果公布,药品中选价的平均降幅达52%,中选价最高降幅达96%,降幅超过70%的品种共6个。如此的降价幅度,是多数人没有想到的,降价幅度之大甚至引发了股票市场的波动,A股和港股医药板块当天整体市值蒸发将近2000亿元。
一项政策能怎样影响个体生命?沈先生的故事很有说服力。
2018年7月,71岁的沈先生体检时被发现肺部有异样,家人陪着他去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复查,肿瘤科医生为沈先生做了穿刺检查,最终沈先生被确诊为晚期肺腺癌,根据基因检测结果,肿瘤医生建议沈先生接受靶向治疗。
与开篇提到的贺女士不同,沈先生家庭经济条件要差一些,当时靶向药物医保结算后还要自费承担近3000元,对于沈先生家庭来说是不小的负担。如果选择化疗,药费医保后自费只需要承担1000多元,子女们商议后决定,选择了化疗方案。沈先生接受了化疗,但因为年纪大,难以承受化疗副作用,三个阶段以后就放弃了。在这之后,沈先生疾病进展,病灶增大,悲观的情绪笼罩在家庭。
沈先生撑到今年3月,一天,沈先生的儿子接到医生电话,告诉他靶向进口药抗癌药降价了,一个月医保结算后每月只需要自负656元。接到消息,沈先生重新回到医院,开始服用吉非替尼。一个半月后CT复查,沈先生的病灶缩小,精神也慢慢好了起来。
沈先生的家人并不清楚抗癌药的降价,和一个被称为“4+7带量采购”的政策有关,他们只知道,因为用上这种抗癌药,原本日益进展的病情,得到了很好的控制。
抗癌药降价的“号外”,从今年3月20日开始,在癌症患者中间迅速散播开来。上海几家大型医院相关管理人员告诉《新民周刊》,新政策实施后,还没有纳入试点地区的患者,听到消息专门到上海开药,这种情况已经不是个例。“考虑到要首先保证本地病人的用药,我们对于外地带药的病人,在处方量上有一定的限制,以确保上海本地患者的用药供应。”上海华东医院副院长朱惠莉告诉《新民周刊》。
//挤出药价“水分”//
不仅在贺女士、沈先生这样的个体身上,从各地阶段性的数据看,“4+7带量采购”也已经惠及大量患者。
今年4月20日,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夏科家向媒体透露,新政试点一个月,中选药品医保结算总费用已超过5000万元。这意味着,仅一个月时间,大量患者已切实享受到药费负担大幅下降的政策红利。
抗癌药降价,是近几年国务院特别关心的民生问题。李克强总理多次在不同场合谈及要促进进口抗癌药的降价。从将部分抗癌药纳入医保,到进口抗癌药零关税,几年来部分抗癌药患者自付部分药费已经大幅度降低,而今年3月开始的这一次带量采购新政,则显示出更大的力度。
如果说国产仿制药愿意降价,是为了通过集中采购获得与原研药公平竞争的机会,那么进口原研药“放下身段”以量换价,又是出于怎样的考虑呢?
安永的一份研究报告分析认为,中国医改要求企业降药价的总体趋势,给跨国企业带来了不小的压力。特别是过了专利期的原研药,国内企业可以仿制,对于外企来说,未来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压力会大大高于过去的几十年。
面对竞争压力,跨国企业各有对策。有分析人士认为,阿斯利康愿意大幅度降价参与带量采购,主要还是出于重视中国巨大市场的考虑。中国已经在2015年超越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药品市场,2018年中国医药市场规模约为1370亿美元,占全球市场11.37%。“进入采购名单后,企业势必牺牲一部分利润,但更期待新政带来的市场空间。”
//慢病药还在适应 //
《新民周刊》采访了上海市一家专科三甲医院相关负责人,这位负责人介绍说,“4+7带量采购”在医院落地比较顺利,特别是涉及肿瘤治疗的中选药物,推进完成得很好。“肺部肿瘤治疗是医院主要的特色,这次中标的肺部肿瘤靶向药物,是我们临床医生平常就一直在使用的原研药,所以对医生的处方习惯没有造成太大影响,而患者一方因为降价,在经济上减轻了很大的压力。心血管疾病药物,有的品种降价后只有原来价格的十分之一,大幅度降低了患者的治疗费用。”
上海华东医院副院长朱惠莉,同样表示抗癌药的新政推进相对容易。她表示,像易瑞沙这样的进口原研药,更早的时候没有进入医保,一些病人会因为价格太贵而寻求购买“印度假药”,未经审批的海外仿制药在国内被视为“假药”,安全性得不到保障,那个阶段,《我不是药神》里的故事在病人中间真实地上演。后来易瑞沙进入医保,病人自负部分少了一些,如今进入“4+7带量采购”目录后,“一盒药相当于之前一粒药的价格”,大幅降价后,进口抗癌药的价格已经与慢病药物,如糖尿病、高血压药物价格接近。
在治疗费用昂贵的癌症领域,“4+7带量采购”显示出的效果,目前看来完全符合政策制定者的初衷。上海市第十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许青介绍,目前癌症患者中,大约30%的患者通过基因检测后适合靶向药物治疗,靶向药物和传统的治疗方案一起,形成了更好的癌症治疗模式,使得癌症治疗效果已经提高了不少。过去,医生向患者建议靶向治疗方案,常常要面对患者没钱买药的无奈现实,解决了药贵的问题,对于医生确定治疗方案来说,就扫清了很大的障碍。
“4+7带量采购”目录中还有一大部分药品,是慢病常用药,这些药消耗量大,市场上品种繁多、雷同产品也多,新政在推动中遇到的阻碍也相对多一些。
2019年4月,上海一位医生在微博中记录了一个现象,医院原来有两种抗乙肝病毒的进口药物,病人每个月用量一个是700多元,一个是500多元。后来这两种药医院都不进了,新进的一种药一月的费用只有17.36元。结果病人不干了,说是假药。
类似的情形,医生们不时会碰到。上海一家三甲专科医院相关负责人告诉《新民周刊》,像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市场上可用的药物种类非常多,患者往往需要多种药物组合联合治疗。而且,高血压用药原则,病情没有变化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换药。每家医院、每个医生过去都形成了自己的用药习惯,他们习惯用的药如果不在“4+7带量采购”目录中,就往往会给医生和患者带来困扰。
//留有自主空间 //
第一年11个试点城市的实践,为以后政策的优化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业内人士介绍,本次带量采购的25种药品中22个为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其中10个是心血管用药,10个心血管类用药里面7个是降压药。因此,新政对心血管治疗的影响相当广,冲击力大。《新民周刊》记者采访这家专科三甲医院,自“4+7带量采购”新政落地后,就在电脑处方系统中将带量采购药排列在靠前的位置,同类药要求医生首先选用带量采购中标药。“我们在不同的层面去做宣传,希望大家能够首选中标药。”但是,如果根据患者病情,医生需要使用带量采购目录以外的药,也是可以的。同时,医院医务部有临床专员,每个月对临床科室进行用药点评,对医生的用药进行监督。
华东医院朱惠莉副院长说,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对各个科室临床医生进行了“4+7带量采购”相关政策的培训和教育,“政策出台后,我们的OA系统上传了相关内容,医院各个层级的例会上,对政策做解读。微信工作群里,也一直在推送新政相关的内容,确保临床科室、药剂科等相关科室都清楚知晓政策。”她介绍,上海市医保局对医院合理用药情况有严密的监督,医院的用药数据是实时上传的,所以,政策的执行在监督之下会比较规范。
上海市医保局龚波向人民网介绍,各试点地区医保部门会按照“按月监测、定期考核”的方式,监测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情况,并将其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和医保费用考核,从而引导医疗机构主动选择中选药品;针对货款支付问题,上海和福建的做法是,由医保经办机构与中选药企先行代为结算部分货款,有效解决了回款周期长的问题。
同时,医院在管理中也会给医生一部分自主权,“有些患者不适合用这个药,医院会给医生自主权,只要医生能说明使用某种药的合理性。这种方式相对来说对政策的执行更有利”。朱惠莉说。
当然,11个试点城市的推进情况也有所不同。2019年1月,国务院的相关细则文件中,将每家医院采购量规定为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剩余用量,则各公立医院仍可自主选择。60%-70%的基数,是2018年公立医院用药量的总数。但在某些城市,部分药品的采购量极低,采购量与城市的人口规模和经济水平完全不成比例。
有业内人士分析说,带量采购必然会对多年形成的药品流通生态带来严重的影响,会直接威胁一些人的利益,阻力一定是存在的,新政的推行,考验着医药系统的科学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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