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市立医院印发《进一步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布了《医院重点监控药品暂行目录》、《医院中药注射剂药品目录》和《各科室重点监控药品每月使用总金额限量指标》,并对药占比指标、重点监控药品、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处方权限管理等作出详细规定。
▍率先跟进国家目录,发布“医院重点监控药品暂行目录”
《意见》指出,根据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和青岛市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制定医院重点监控药品暂行目录,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公布山东省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后再做调整。
其中,共计36个药品通用名,不仅涵盖了17个国家版重点监控药品(复合辅酶、核糖核酸、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未在其中),还加入了血塞通、血栓通、谷红等中药注射液品种。
▍加强中药注射剂管理,首发“医院中药注射剂药品目录”
《意见》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文件要求,落实中成药、中药饮片处方权限管理。与国家版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规定一致,青岛市市立医院对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仅限中医类别医师具有处方权限;其他类别执业医师,达到国家规定的培训与考核要求,方可授予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处方权。
对于中药注射剂的用药管理,《意见》发布首批《医院中药注射剂药品目录》,复方苦参针、参芪扶正注射液、鸦胆子油乳等32个品种在列。
▍实施总量控制,制定重点监测药品使用上限
《意见》指出,根据各科室重点监控药品使用合理性分析,剔除不合理使用等因素,制定科室每月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总金额的限量指标。对各科室重点监控药品使用金额进行实时监控与预警,对超出限量指标的科室,按照超标金额扣罚科室医生绩效。药品供应科按照重点监控药品每月总金额的限量指标制订釆购计划,药学部按照各科室限量指标进行分配。
另外,《意见》还指出,继续考核各科室药占比指标,按照现行办法对超标科室扣罚科室医生绩效。降低住院次均药品费用;调整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的考核办法,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增幅是平均每一位出院病人药品费用与上年度同期的比较,对科室住院次均药品费用同比增长的,按照增加的次均药品费用与出院病的乘积,直接扣罚科室医生绩效。
此前,国家卫健委官方发布2018年我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医院人均住院药费占比已下降到28.2%,即30%以下。乡镇卫生院的住院药费占比首次降到40%以下。2019年虽然对三级公立医院的药占比不再列进考核指标,但要求整体费用基本持平,门诊禁止注射抗生素,辅助用药限用等多项政策实施后,预计药品费用占比仍有下降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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