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短缺,可以说是全球普遍存在的一个难题。在我国,廉价常用药频频断货、一药难求现象也时有发生。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解决药品短缺问题,既要保证临床用药和患者利益,也要兼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利益。现阶段,应根据市场供求情况,适度上调部分廉价常用药品的价格,并拿出更多切实可行的举措,才能促进廉价常用药强势回归。
政府多项举措干预药品短缺
廉价常用药涨价及断供时有发生,并受到主管部门关注。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指出,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是重大民生关切。要在已有工作基础上,针对部分常用药出现短缺、价格不合理上涨的问题,加快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扩面,对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自主合理定价、直接挂网招标采购。
对于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新举措,资深医药行业专家刘明睿表示,国家和省级短缺药品清单中的品种允许企业自主合理定价、直接挂网招标采购,打破了“双信封”招标采购局限,将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药品集中采购时“唯低价是取”、“一刀切”的做法,给生产企业获得合理利润提供了政策的保障。但是,在生产成本与利润之间,光靠企业自觉严控生产成本、合理定价报价、保证药品价格保持合理区间是不太现实的,这里面还需要更多社会监督,以及政府出台相关制度进行引导和规范。
会议还明确,加强预警应对,搭建短缺药品信息采集平台,实施药品停产报告制度,推动医疗机构设置急(抢)救药等库存警戒线,建立健全短缺药品常态储备机制,确保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在本报特约观察家、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谷先锋看来,此举对缓解短缺药供应紧张会起到一定的效果。不过,在实施过程中需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善于借助互联网平台,采用大数据分析的办法,提前对一些可能造成“短缺”的药品进行监控,分析原因,有的放矢地给予解决办法,不能等到市场缺货再来处罚、整治;二是停产报告制度中,建议借鉴FDA的做法,提前时间不能低于半年,同时对于停产理由须有详尽的描述和证明资料,这样有助于相关部门及时采取措施,尽可能在真正停产前解决问题;三是对于一些孤儿药,以及市场需求不确定的药品,国家需根据多年的市场需求实行药品储备制度,并作大数据分析报告,特别对于波动大的年月,需有原因分析,这样一旦同类情况发生,及时调整储备量,以备市场需求。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强调,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和价格执法,对不合理涨价的依法依规督促尽快纠正,必要时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等措施。对医药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完善激励惩戒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对垄断、操控药品市场价格等行为,依法实施巨额罚款、市场禁入直至刑事处罚。
这相比以往,可以说力度前所未有。但刘明睿表示,不太赞同这种以罚代管的处理方式。他说,企业作为盈利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很现实的目标。但是,考虑到短缺药品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国计民生的大事,需要在企业利益和人民利益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这个平衡点光靠政府的管和罚是比较难达到的。企业被管得严、管得死,利润低、风险高,产品自然就不生产了,这样会加剧药品的短缺问题。他建议,有关部门可以考虑:一是核定生产成本,由国家财政补贴,央企、国企直接生产和供应短缺药品;二是指定几家生产质量和供应充足的药厂作为定点供应商,将社会平均成本作为参考依据,上浮一定比例作为企业利润,“以量换供”保证产品的持续保障供应;三是政府可以出台一些政策,给予生产短缺药品的企业一些扶持,如研发费用补贴、税收优惠等。他说:“办法还有很多,关键还是看有关部门的决心有多大。”
解决药品短缺需各部门齐心协力各司其职
众所周知,短缺药品供应问题复杂,涉及研发注册、生产流通、采购使用等多个环节和多个部门,关系患者、医疗机构、生产流通企业、行业学协会等方方面面。
在谷先锋看来,要想彻底解决药品短缺问题,各部门需齐心协力、各司其职,同时也需做好问责,对执行不力的部门给予处罚,这样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具体来说,主要是以下几部门需做好工作:一是药监部门。原料药批文被不法商人运用先串通,后禁售、再提价的策略屡试不爽,那么对于这些原料药批文,在特殊时刻是否可以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二是招标主管部门。在招标时,需考虑到药企的环保、物价等上涨因素,允许企业在合理范围内对某些产品的售价有适当的涨幅。对于这类普药品种,需摒弃先前的唯低价中标(唯一性)、不高于既往的中标价(递减性)招标规则。可适当引进一些市场因素,如取综合得分前三到五家企业中标,这样既保证价格的竞争机制,又不至于产生“一家停产,全省无此药使用”的现象。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对于那些故意采用串通、停售、涨价“三部曲”的企业,一经发现,尽早介入调查,一旦证据确凿,要给予痛击。这点关键在于“痛”字!只有企业真正“痛”了,才不愿、不敢、不想再干此事!
有分析人士指出,未来,在医保局主导的集中采购环节,药品价格将持续降低,而在国家卫健委短缺预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执法,以及国家药监局加强药品监管等合力作用下,一些药品的供应和质量,都有望得到充分保障。
对此说法,谷先锋表示,需辩证地看。对于那些被“爆炒”过的普药,价格涨了数十倍,甚至上百倍,在新的政策攻势下,价格回归理性,供应得到保障,是完全有可能的;而对于那些因为先前的“唯低价”、“不高于”政策影响,投标限价已低于企业当前的生产成本的品种,要想在供应和质量上得到充分保障,就必须采取灵活的招标政策,给予适当的价格空间,同时也可通过多个企业竞争的方式,使得价格空间保持在一个合理水平。
显然,药品的短缺和涨价,使得处在消费端的老百姓非常难受。面对当前的政策形势和市场形势,药企该如何响应国家号召,以缓解老百姓用药难、用药贵的问题,并从中获得发展良机?
“从经济学的角度上看,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追求的就是利润最大化,企业不是慈善机构,不会做赔本的买卖。但是,如果政府能正确引导,支持和鼓励企业在生产供应短缺药品中提高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并使这些企业获取比以前更大的利益,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加入到生产保障之中去,这样不管对企业还是对老百姓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另一方面,国家还可以通过其所控制的国企、央企保障短缺药品的生产供应,惠及民生和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刘明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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