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改变了人民的生活方式。受疫情影响,常规患者就医数量与医院处方量大幅减少,非疫情药品及医疗物资需求下降。此外,4+7集采及扩围集采、医保谈判及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等政策落地执行,导致2020年一季度中国医疗机构的用药金额呈现大幅度下滑的态势。
2020年一季度重点省市公立医院药品销售金额下滑21.08%
2020年一季度是“4+7”集采及“4+7”扩围集采、97个医保谈判品种(含化学药及中成药)及17个抗肿瘤品种医保谈判品种和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等政策的执行期,这些政策给中国医疗机构的用药格局带来了深刻影响。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中国20多个重点省市公立医院化学药的销售金额为434亿元,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下降21.08%,与2019年四季度相比下降24.51%。
28个集采执行期品种合计销售金额占整个化学药销售金额的比例仅为2.44%,由于中标价大幅下降,导致其销售金额增速大幅下滑,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下降41.71%。
在疫情冲击下,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内的20个品种(共43个药品)销售金额呈现断崖式下降的态势,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下滑73.36%,其销售金额占比也由2018年一季度的6.56%下降至2020年一季度的1.75%。该类品种大多数由临床价值不高的辅助用药和营养性药物品种组成,未来所占市场份额仍将大幅减少。
89个医保谈判品种的市场需求仍然旺盛,在疫情冲击下,其销售金额仍保持着快速的增长势头,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增长了23.30%,销售金额的占比也由2018年一季度的2.54%上升至2020年一季度的6.74%。该类品种大多为近年新上市且临床价值较高、临床必需、但价格也相对较高的药品,医保谈判后价格大幅下降,提高了药品的可及性,迎来品种放量发展的机遇。
2020年一季度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不同类型品种的金额占比及增长情况表
注:数据来源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竞争格局
28个集采品种销售数量增长64.67%,销售金额下滑41.71%
2019年,以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为突破口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降价已然成为这轮改革的主旋律。在国家医保局及相关部委的大刀阔斧下,“4+7”集采试点工作顺利推进,25个品种于2019年4月1日全面落地实施;2019年9月,“4+7”带量采购实施全国扩面,原研企业和印度仿制药的涌入,价格战更趋白热化,各扩围地区均已在2019年12月份开始执行扩围采购结果;2019年11月第二轮带量采购顺利启动,价格平均降幅53%;经过2020年2、3月份政策推进与发布停滞期,政策推进速度恢复,截至4月30日,除湖北省外,全国各省市均已发文并正式执行第二批国家集采结果,整体进程并未受到疫情的明显影响;第三批全国药品集采大概率于2020年下半年启动,集采品种也将逐步由口服固体制剂拓展至注射剂、由一致性评价过评品种拓展至未过评品种。预计2020年集采仍为医药产业全年的核心事件之一。
可以预见的是,未来几年集采将常态化,随着集采品种的增多,医药行业内部结构持续调整。中国医药产业以公关、销售为主的盈利模式将逐渐被终结,仿制药企业慢慢进入靠规模、成本制胜的低利润率时代,企业的成本与质量控制能力将成为企业在仿制药市场的激烈竞争中获胜的关键。
第一批和第二批带量采购具体情况表
注:资料来源于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由标点信息米内网进行归纳整理
2020年一季度,处于“集采”品种执行期的为“4+7集采”和“4+7扩围集采”品种,其中化学药品种共28个,合计销售金额同比去年同期下滑41.71%,远远低于整个化学药-21.08%的整体增速,但其合计销售数量增速却大幅上涨,同比增长了64.67%,可见“4+7”试点及扩围实现了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有效探索,实现了以价换量,药品价格有效回归合理水平,综合改革成效显著。
2020年一季度执行期的“集采”品种主要分布在神经系统药物、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剂、血液和造血系统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全身用抗感染药物、肌肉-骨骼系统等8大系统用药,主要集中在精神安定药、抗肿瘤药、抗血栓用药以及血脂调节药等大病及慢病用药领域。
从不同的品种看,所有品种的销售数量同比增速均明显高于销售金额的同比增速。3个注射液品种中,盐酸右美托咪定注射液和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两个品种实现了销售金额和销售数量大幅上涨,氟比洛芬酯注射液的销售金额和销售数量下降幅度相对较大;口服制剂品种中,左乙拉西坦片、甲磺酸伊马替尼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氯沙坦钾片、厄贝沙坦片、蒙脱石散等6个品种实现了销售金额和销售数量大幅上涨。销售金额下滑幅度超过40%的品种主要以慢性疾病用药为主,包括盐酸帕罗西汀片、吉非替尼片、硫酸氢氯吡格雷片、阿托伐他汀钙片、瑞舒伐他汀钙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福辛普利钠片、赖诺普利片、恩替卡韦分散片、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呋酯片、恩替卡韦胶囊、头孢呋辛酯片、孟鲁司特钠片12个品种。
2020年一季度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集采执行期品种的增长情况表
注:数据来源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竞争格局
用药结构不断优化,41个国家重点监控药品销售金额下滑超50%
自2015年以来,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推动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出台实施。“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是加强医疗机构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辅助用药临床应用行为,提高合理用药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保障举措。2019年7月1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公布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共计20个通用名品种,涉及43个药品,分布在神经系统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及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剂等6大领域。
43个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中,神经系统药物的品种最多,共25个,合计销售金额占比为51.46%;其次是心血管系统药物,共6个药品,合计销售金额占比为26.58%;4个为抗肿瘤和免疫调节剂,合计销售金额占比为14.72%,其余类别的药品相对较少,销售金额占比均在5%以下。
43个药品在2020年一季度的销售金额均呈现断崖式下跌,其中下滑幅度达到60%以上的有37个药品,下滑幅度达到50%以上的有41个药品。未来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品种还会不断调整与完善,医疗机构的用药结构也将不断优化,治疗性药物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
2020年一季度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品种大类的增长情况表
注:数据来源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竞争格局
89个国谈品种销售金额增长23.30%,销售数量增长122.44%
谈判降价是创新药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唯一途径,自2016年以来,国家相关部门主导了四次药品的医保谈判,2018年9月30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将阿扎胞苷等17种药品通过谈判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乙类范围,价格平均降幅56.7%。此次国家谈判的17个品种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规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2019年12月18日,在经历了“灵魂砍价”后,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文《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73号),97个通过价格谈判进入医保目录的药品快速进入落地执行阶段,其中70个新增品种,此轮谈判平均降幅达60.7%,27个为续约品种,降价幅度为26.4%,支付期为两年。
纳入医保谈判目录的品种通过价格让步获得市场发展的良机,尤其是在市场准入、医疗机构的配备以及临床处方应用、患者支付等多个方面均得以保障,全方位的占据先发优势。2020年一季度在疫情的冲击下,处于执行期的89个医保谈判品种仍保持了快速增长的势头,销售金额同比增长23.30%,销售数量同比增长122.44%,通过以价换量迎来了市场的发展良机。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89个品种中有65个品种的销售金额增速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但仍有24个品种的增速有不同程度的下滑,其中绝大部分为注射类品种,主要受疫情的影响相对较大。
2020年一季度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各类处于执行期的医保谈判品种的增长情况表
注:数据来源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竞争格局
癌症是严重威胁人类生存与健康的重大疾病,而抗肿瘤药的价格相对较高,高昂的治疗费用使得大多数肿瘤患者难以承担,由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社会现象也较为普遍,将抗肿瘤药纳入医保,通过国家谈判,降低药品价格,让昂贵的救命药能够走进平民百姓家,不仅提高了抗肿瘤药的可及性,还减轻了肿瘤患者的经济负担。2020年一季度处于执行期的89个医保谈判品种中,有38个品种为抗肿瘤用药,主要以单抗及替尼类创新药为主,合计销售金额占比近80%,与2019年一季度同比增长32.06%,合计销售数量同比增长103.49%。其它类别的医保谈判品种的数量相对较少。
2020年一季度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医保谈判品种所属大类的分布及增长情况表
注:数据来源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竞争格局
疫情+政策双重冲击下,不同类别品种受影响程度各异
1、急、重症用药和与新冠治疗用药紧密相关的药物受影响相对较小
从各类别分布看,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急、重症用药(如抗肿瘤免疫调节药)和与新冠治疗用药紧密相关的抗病毒用药、抗菌用药、血液制品等所在的大类的销售金额占比均有一定程度的上升。尽管这些类别的药品在2020年一季度销售金额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均为负增长,但均高于整个化学药的增长幅度。销售金额占比下降的类别主要为慢病用药如心血管用药、神经系统用药及肌肉骨骼用药等以及非紧急类疾病用药如感觉系统用药、皮肤用药等。
2020年一季度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化学药各类别金额占比及增长情况表
注:数据来源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竞争格局
2、生物制品受到的影响明显低于化学药品
米内网数据显示,2020年一季度重点省市公立医院数据库中监测的生物制品的品种有277个,涉及541个品牌;化学药品种有约3500个,涉及6000多个品牌;由于生物制品以创新药为主,品种数量与化学药相比相对较少,在市场中所占的市场份额也相对较少,但呈逐年上升的趋势。2020年一季度生物制品销售金额的增速为-5.49%,明显高于化学药品的增速,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新上市的品种以生物制品为主,2020年一季度新增生物制品21个,其中单抗品种有13个;另一方面生物制品中抗疫品种(如干扰素、血液制品中免疫球蛋白等)和重磅抗肿瘤品种相对较多,其市场需求较大,药品使用量相对较多。
2020年一季度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的金额占比及增长情况表
注:数据来源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竞争格局;生物药又称为大分子药,生物制品主要分为治疗性生物药物和预防性生物药物。预防性生物药物主要指疫苗,治疗性生物药物主要包括单克隆抗体、酶、干扰素、细胞因子和胰岛素等。
生物制品中的免疫球蛋白能识别进入人体的各种致病菌并与其结合使其丧失对人体的致病能力从而提高人体的免疫力。由于没有特效药,疫苗也需要较长时间一段时间才能研发成功,对新冠肺炎的预防和治疗主要依靠自身免疫力,这导致了免疫球蛋白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多地将免疫球蛋白作为列为治疗药品。2020年一季度,静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在重点省市公立医院中实现销售金额5.12亿元,同比增长41.34%。
3、进口批文的药品受到的影响明显低于国产批文的药品
2020年一季度,国产批文品种在中国20多个重点省市城市公立医院化学药市场中占据66.97%的比例,受国家集采、重点监控合理用药及医保谈判等政策的影响,国产批文品种占比呈逐年下滑的态势;进口药品批文的药品增速明显高于国产药品批文的药品,且所占比例逐年上升,2020年一季度达33.3%。
2020年一季度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进口与国产批文的金额占比及增长情况表
注:数据来源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竞争格局
4、口服类的药品受到的影响明显低于注射类、外用及其它用药途径的药品
2020年一季度,注射类药物仍旧是医疗机构的主导剂型,但受疫情影响,医疗机构就诊患者和住院患者大大减少,导致医疗机构中的注射剂用药出现一定程度的减少,与2019年一季度相比,注射类药品的销售金额的增速为-24.56%;外用及其它用药途径的品种受到疫情的冲击也相对较大,2020年一季度销售金额的增速均达到-30%以上。
口服类药品在医疗机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疫情期间,为保障慢病患者在新冠疫情期间的用药需求、降低线下就诊交叉感染风险,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月发布了《关于优化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提出“积极支持‘长处方’,实现‘便民办’,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口服类药物具有携带方便的特点,在长处方中占据一定的优势,因此这类药品在2020年一季度的销售金额同比增速为-14.38%,明显高于其他剂型的增速,受疫情的冲击相对较小。
2020年一季度中国重点省市公立医院各用药途径品种的金额占比及增长情况表
注:数据来源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竞争格局
结语
2020年一季度,受疫情及政策的影响,中国医疗机构用药金额受到较大的冲击,随着疫情的控制,人民的生活和工作逐步回归正常,工厂复工复产,医院的就诊患者逐步增多,二季度医疗机构的用药将逐步回归正常,受疫情的影响大幅减少。长期来看,在一致性评价和带量采购常态化影响下,仿制药及过专利期的原研药的价格进一步承压,低质量的药品及临床价值不高的重点监控目录药品的市场份额加速下滑,腾出的空间会更多留给创新药,在鼓励创新一系列政策的推动下,企业通过创新转型,不断开发出临床价值高的创新药,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可以说疫情不会改变医药产业的长期趋势,反而会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速度,创新驱动仍然是医药行业发展的大方向。
数据来源说明:本报告数据来源于米内网重点省市公立医院化学药终端竞争格局,该数据库覆盖了20+省市(包括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河南省、重庆市、湖北省、湖南省、上海市、山东省、安徽省、浙江省、江苏省、四川省、陕西省、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近700家样本省市公立医院。样本数据涵盖14大类,90个亚类,共4800+个通用名品种,可以从大类、亚类、品种、品牌、剂型、规格、厂家以及年度、季度等多角度多维度对医疗机构的用药结构进行分析。数据季度更新,能及时反映各项政策对医疗机构用药的影响。
声 明:转载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我们致力保护作者版权,部分文字/图片来自互联网,无法核实出处,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28-80642100,邮箱:kefu@zyctd.com),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