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6月18日召开的国家集采线上会议指出,鼓励省际联合开展带量采购,建议地市不要做带量采购。同时,山东省也对单个市或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的带量采购“喊停”。
2018年底,国家医保局开始组织“4+7”带量采购试点,到2019年9月“4+7”扩围,再到2020年4月第二轮集采落地,直至目前的第三轮带量采购即将展开,国家带量采购已经进入常态化,“带量采购为原则,不带量采购是例外”的机制正在形成。在这种背景下,各省份,乃至各市县,都针对特定药品展开了带量采购。但其间,由于缺乏统一的指导与规则,各地区各自为政,导致偏离了国家带量采购政策的初衷。鉴于此,上月18日召开的国家集采线上会议指出,鼓励省际联合开展带量采购,建议地市不要做带量采购。同时,山东省也对单个市或以县区为单位进行的带量采购“喊停”。业内人士表示,未来,随着国家和省级带量采购范围的扩大,越来越多的药品、耗材被纳入其中,价格“水分”越挤越少,各个城市单独搞带量采购的意义就不大了。国家医保局建议地市不要做带量采购。
近一两年来,在国家带量采购的影响下,除了各省份,各地市,甚至县级城市也开始进行所谓的“带量采购”。如去年10月,山东省济南市的78家医院组成药耗采购联合体,就输液器、留置针等15种低值耗材,开展联合带量采购和使用试点。再如今年初,湖北省武汉市首次进行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启动了胰岛素专项带量议价的全国“第一谈”。议价总量达170.569万支,总市场规模超1.3亿元。据了解,此次胰岛素专项带量议价刷新全国最低价,自5月1日起在武汉地区全部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和门诊重症(慢性)疾病药房落地。还有如浙江省金华市,于6月份针对抗感染药和中成药两大类药品开展带量采购,涉及274个药品品规,其中原研抗感染药品24个,非原研抗感染药品70个,中成药180个,涉及总采购金额6亿元。对于近年来风起云涌的地市带量采购现象,安徽海王医药集团销售总监沈明分析说,带量采购之所以在全国各地推行,一是在国家层面得到认可,各地市不会犯方向性错误;二是操作模式清晰,只要把价格降下来,就可以说“药价降低了百分之多少,患者受益了多少亿元”,成效比较明显。显然,在国家和省级带量采购的引导下,在部分城市的示范下,这种市级带量采购越来越有扩大的趋势。但就是在这种“一片大好”的形势下,据媒体报道,6月18日召开的国家集采线上会议指出,鼓励省际联合开展带量采购,建议地市不要做带量采购。对于此次会议传递出的最新信息,沈明表示,由于地级城市数量众多,但单个城市的用量却有限,达不到带量采购的效果。即使几个地市加起来的量,也很难让厂家再大幅降价。而几个省联合起来,这个“量”就可观了,也具有了和厂家谈判的“筹码”。据闻,此次会议还批评了安徽8个地市未经省局同意参加南京的耗材带量采购(当然,这一消息仅为媒体报道,未见官方信息)。沈明就该媒体消息评论道:“安徽8个地市加入南京的耗材采购联盟,被国家集采会议批评,可以说是始料未及!我个人认为,以合肥为首的这8个地市很有积极性,勇于尝试新模式,应该值得鼓励。之所以被批评,可能关键在于‘未经省局同意’。”山东“叫停”单个市或以县区为单位带量采购就在国家集采线上会议的热度还未散去之时,6月24日,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规范市级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工作的通知》,对各级分类采购进行规范。该通知指出,健全完善药品和医用耗材国家、省、市分级分类集中带量采购机制。国家负责组织对竞争较为充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以及部分类别医用耗材进行带量采购基础上,省级负责组织从未纳入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遴选部分品种进行省级带量采购,市级负责组织联合采购,从未被纳入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中选择,确保集中用量、以量换价。山东省可以说是第一个响应国家号召、制度分级分类采购规范的省份,对其他地方具有明显的示范意义。对于山东省的最新举措,沈明表示,带量采购模式的核心在于“量”,没有足够大的量,就不可能换来厂家的降价。对于国家和省里没采购过的品种,鼓励地级城市组织联合采购,能够起到互补的作用,而不是各自为政,“你采你的,我搞我的”。山东省的通知还特别强调,“不得对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重复招采。各地不得以单个市或以县区为单位进行带量采购。”对于这种“特别强调”,沈明分析说,有些产品,既然国家已经组织了带量采购,你一个省里再搞还能再降价多少呢?同理,省里已经组织带量采购的产品,一个地级市再搞也降不了多少价格。这大部分属于“重复劳动”,只会让药企感到“劳民伤财”。此外,一个省往往有十多个地级城市,如果每个地级城市都搞招采,不仅“量不大”,而且让企业“疲于奔命”!现在,山东省明确了分级分类招采机制,符合中国现在的国情,比较合理!不过,山东省也并非对市县带量采购“一棒子打死”,而是留有余地。通知指出,“可按照自愿、协作的原则组建跨市带量采购联盟,每个采购联盟范围不少于3个设区市,扩大带量优势,减轻药企负担。”沈明表示,这样的规定比较务实。事实上,跨市带量采购联盟近年来已逐渐兴起,全国各地都在摸索,比如三明联盟。作为医改“先锋”,三明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三明联盟的影响力也就不容小觑。现在,很多地市纷纷加入三明联盟,或者效仿三明联盟,自己组织联盟进行联合采购。沈明进一步分析道:“以后,各个层面的带量采购范围逐渐清晰,国家的,省级的,几个地市联盟的,各司其职,越来越多的药品、耗材被纳入招采,价格越来越低,水分越挤越少,各个城市再单独搞集采的意义就不大了。一分为二地看待地市带量采购争议事实上,此前各地市开展的带量采购,就曾因不同的规则引发争议。例如武汉胰岛素带量采购,以降价幅度、降价绝对值为获取市场份额的条件。特别是武汉市在此次带量采购中采取“梯度降价”的规则:每增加一定量,则需进行5%的梯度降价。有胰岛素行业人士对此表示,武汉市议价规则与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价格形成机制的目的矛盾,不能充分体现出带量采购对药品价格调整的作用,反而会造成企业不公平竞争,且竞争不充分,药品价差比例进一步加大,不利于形成合理价格,同时也难以保证医疗机构规范用药。但沈明认为,目前,从整体来看,带量采购还处于第一阶段,追求的就是“降价”,看的就是“价格降了多少”。不过,在实施过程中,医保部门已经发现,有的产品价格虽然降下来了,货源却不能保证了,质量也出现问题了。沈明还认为,从第二阶段开始,就应该好好考虑:价格降多少是合理的?究竟是不是越低越好?他同时强调,这不应该由人为来决定,最好由市场来决定!此外,浙江省金华市在抗感染药带量采购中,强制要求同通用名中有低价药的,采用最高限价政策,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报价降幅不得少于(含)10%,其中单一品规生产企业中成药属低价药的,在最高限价基础上报价降幅不得少于(含)20%。这种强制降价10%,甚至20%的规定,也在业界引发争议,很多企业认为这种强制性的降价手段太过于“赤裸裸”。沈明认为对此不能完全否定,得看实际效果,“企业接受,就合理;企业不接受,就是一纸空文”。对于现在各地市单独进行带量采购产生的争议,沈明分析说,这要一分为二地看,有争议,说明全国各地都在关注,都在摸索,这是好事!即使出现一些偏差,纠正就是!他同时认为,不能全面叫停地市带量采购,全中国这么大,不能只有一个模式!沈明最后强调,未来,全国范围的带量采购,层级会逐渐清晰,哪些品种全国招采,哪些品种省级招采,会一个一个“尘埃落定”。全国和各省份都没有招采的,各地市会继续探索,自由组合的联盟,跨省的联盟,依然会出现。当然,问题还会有,新闻还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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