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品种中药饮片被纳入医保,有望为市场注入新动力
从3月1日起,山西全省统一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关于执行2019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通知》从2021年3月1日起停止执行。
2019版中《原山西省药品目录中暂予保留的药品》(108种)全部调整出山西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山西省中药饮片部分》中部分品种的名称进行合并、规范,规范后共217种,与国家目录中的中药饮片一并纳入我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除山西外,河北、广东等省市印发了最新版本
2月10日,河北省医保局会同省人社厅印发《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版)》。河北医保目录共包含药品3097种。其中,国家目录常规药品2579种;国家目录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河北省暂保留增补药品297种。此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国家目录中药饮片892种。
广东省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严格按照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调整内容,收录西药、中成药和国家谈判药品等超过3100种。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去年12月底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下称《2020年药品目录》),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种,其中西药部分1264种,中成药部分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另外,还有基金可以支付的中药饮片892种。《2020年药品目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
自国家医保局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权限,省级医保部门可以国家《药品目录》为基础,按照国家规定的调整权限和程序将符合条件的民族药,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省级医保支付范围后,多地开始将部分中药饮片、中成药等纳入医保。
不过,市场层面反应较为平静
近些年药品目录调整,中成药品种有所增加,再加之《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政策的支持,中医药市场迎来发展机遇。去年7月,全国首个省际中药材采购联盟“十二省(区、市)中药材采购联盟”在山东济南成立,通过创新模式,促进标准互认,试图破解中医药行业的发展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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