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是源自民间的一种诊疗技术,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中医药体系,如今随着国家对于中医药的重视和推动,基层中医药的发展又进入了快车道,今年国务院就曾提出“村卫生室到2022年需提供70%中医疗法”,全国中医药大会上也提出了“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的指示。
本月,四川省新修订的《四川省中医药条例》发布,豫医会发现其中涉及到很多基层医疗机构的内容,最重要的就是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
今年10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文件中指出“中西医并重方针仍需全面落实,遵循中医药规律的治理体系亟待健全,中医药发展基础和人才建设还比较薄弱,中药材质量良莠不齐,中医药传承不足、创新不够、作用发挥不充分,迫切需要深入实施中医药法,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以上问题,切实把中医药这一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继承好、发展好、利用好。”
《意见》明确了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及康复中的作用,突出了一系列中医非药物干预措施,强化预防疾病思想、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有利于从根本上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此次四川省发布《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下文简称《条例》)也是紧跟国家步伐,为中医药的发展助推。豫医会认为,《条例》当中关于基层医疗机构的内容十分指的关注。
《条例》要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设置中医科并配备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应当提供中医药服务。
另外,支持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中医治未病中心和康复中心,进而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治未病和康复服务能力。
现在已有很多地方要求村医必须开展中医药服务,村医的执业定位以及基层医疗机构的发展方向都将随着形势的变化而变化。
除此之外,《条例》中还提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完善适应行业特点的中医全科医生培养制度,创新中医全科医生激励机制。可以预见,未来中医全科医生发展空间会很大。
关于中医药人才缺失的问题,《条例》中也有解决办法——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措施,鼓励高等、中等中医药院(校)毕业生和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药)师资格的医(药)学人员到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从事中医药工作,将建立对乡村基层中医药人员的补偿机制。
除了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药)师资格的医疗人员之外,在基层医生当中持有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证的人员也可以进行基本的中医药诊疗操作,所以基层医疗机构想要进行中医诊疗的话,乡村全科和中医专长医师都是必不可少的,这为中医人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平台。
豫医会了解到,四川省是全国中医药大会后率先出台中医药地方性法规并正式施行的省份,从《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当中,我们能够看出国家推广中医药的决心,相信在四川省之后,还会有其他省份陆续推出相关的条例,届时中医药将会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成为最基础的力量,基层中医人员也将会有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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