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自治区医保局联合自治区人社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中药和民族药饮片目录管理的通知》(桂医保规〔2021〕4号),自11月1日起,246种瑶药饮片被纳入广西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特色瑶药50种,既是瑶药也是壮药的有126种,既是瑶药又是中药的有70种。
届时,我市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出示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中医(瑶医)医师开具的处方进行医保直接结算,按规定比例报销医疗费用,并同步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同时,全市开设有瑶医(中医)学科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以进行医保结算,并为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住院的参保人员提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瑶医药是我国民族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打造大健康产业的特色品牌之一。特别是在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历史悠久,独特的药方和诊疗技法已被广大群众接受和认可。以往参保群众使用这些饮片需要自费,现在可报销大部分费用,个人负担明显减轻,对传承、创新、振兴瑶医药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此次246种瑶药饮片纳入广西医保支付范围,将充分发挥瑶族医药“简便验廉”的特点和优势,不仅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增加就医用药选择,也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益、促进中医药、民族医药的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在看病就医、医保报销方面的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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