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的新修订《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中药材GAP),核查中心组织起草了《中药材GAP实施要点》与《中药材GAP审核检查要点》。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3月6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我中心。邮件标题请注明“《中药材GAP实施要点》与《中药材GAP审核检查要点》意见反馈”。
联系人:刘聪 电子邮箱:liuc@cfdi.org.cn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2023年2月9日
附件:中药材GAP实施要点
附件:中药材GAP审核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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