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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解释病因的理论资源非常丰富,这体现了古人如何思考人身与天地万物之间的关系。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古代疾病观不仅仅是一个医学问题,也是一个历史课题。近年来历史学界介入医学史研究,立足于晚近公共卫生、卫生、疾病、传染病、细菌致病说等问题做了大量探讨,但仍缺乏对中国古代因虫致病说的系统整理,而传统典籍中的“虫”更是成为晚近时人接引细菌致病说的津梁,因此有必要回到中西医不同致病学说冲突与融合的前夜。鉴于此,本文旨在从史学角度分析中国古代因虫致病说的理论内涵,以求教于方家。
一、作为博物学意义上的虫
古人对于“虫”的理解,当分置在不同历史时期知识和文化之下,含义则是千差万别,可以粗略分成作为博物学意义上的虫、作为巫术的虫、作为病原的虫几种类型。早在《山海经》中就有多处提及虫,例如“又北三百里,曰神囷之山,其上有文石,其下有白蛇,有飞虫”,又如“又东二百三十里,曰荣余之山,其上多铜,其下多银,其木多柳、芑,其虫多怪蛇、怪虫”。由此可见,蛇与虫同时出现在文本中,虫与蛇的形象从一开始便置放在一起论述。查字书所载,虫古音同虺。
《说文》:“一名蝮,博三寸,首大如擘指。象其卧形,物之微细,或行,或飞,或毛,或蠃,或介,或鳞,以虫为象,凡虫之所属皆从虫。”从许慎所指可知,虫作虬,形似蛇,含行、飞、毛、蠃、介、鳞等物,即《尔雅》所释:“《说文》虫者,裸毛羽鳞介之总称也。”清代《康熙字典》有云:“说文、玉篇、类篇等书,虫、蟲皆分作三部,截然三音,义亦各别,字汇、正字通合
蟲二部,并入虫部,虽失古人分部之意,而披览者易于查考,故姑仍其旧,若六书正伪,以为虫部即蟲省文,则大谬也。”
也就说,在《说文解字》中,“虫”与“蟲”是音义不同的两个字,“虫”
(专指一种蛇),即“蝮蛇”“蟲”指有足的昆虫,而《尔雅》释虫篇则论道“有足谓之虫,无足谓之豸”。有无足肢成为分别虫、蟲、豸的标准,虽然关于“蟲”何时简化为“虫”,以及“虫”
的古今音义变化问题均难以精确考证,但从《尔雅》目录来看,虫与天、地、丘、山、水、木、鱼、鸟、兽、畜等诸大类并存,这表明虫是分别芸芸众生的重要名目,而这种认识也就构成了中国古代博物学中虫类得以存在的文本依据。
到了唐代,虫与豸汇同一部,分列蝉、蝇、蚊、蜉蝣、蛺蝶、萤火、蝙螎、叩头虫、蛾、蜂、蟋蟀、尺蠖、蚁、蜘蛛、螗蜋等子目,但亦有以
“鸟部鳞介虫附”之名目总论万物的做法,含凤、鹤、鸡、鹰、鸟、鹊、雁、鹦鹉、龙、鱼、龟、蝉、蝶、萤等物,由此可知,唐代对于虫的分类并没有明确的边界。宋代是中国古代博物学的繁荣时期,此时既有将万物分立二门之举,即草木花果门和虫鱼鸟兽门;也有将昆虫分为七类的做法 [8],还有将虫分别为鳞介与虫豸二部,与疾病部并立。此外,还有飞鸟、走兽、虫、鱼之分,亦有以“杂虫”
之名简而论之,甚至有虫门独列,不与其他类目相合或相分,分列蚁穴、壁鱼、白蝙蝠、濡需、埳井蛙、守宫、醢鸡、水蚕等子目。金时并无新发明,基本沿袭宋时《事物纪原》的分类法,别为花竹木植门与禽兽虫鱼门。
明清时期以《本草纲目》为代表的著作,对于虫的分类更加系统,虫与疾病的关系也更加明确。该书收药品一千八百九十二种,其中昆虫类占有一百零六种,称为“虫部”,并有一总序详论之,节略如下:虫乃生物之微者,其类甚繁,故字从三虫,会意。按《考工记》云,外骨内骨,却行仄行,连行纡行,以脰鸣、注鸣、旁鸣、翼鸣、腹鸣、胸鸣者,谓之小虫之属。其物虽微,不可与麟凤鬼龙为伍,然有羽毛鳞介倮之形,胎卵风湿化生之异。蠢动含灵,各具性气。录其功,明其毒,故圣人辨之。况蜩范蚁蚳,可供馈食者,见于《礼记》;蜈蚕蟾蝎,可供七剂,载在方书。周官有庶氏除毒蛊,剪氏除蠹物,蝈氏去鼃黾,赤犮氏除墙壁狸虫蠼螋之属,壶涿氏除水虫狐蜮之属,则圣人之于微琐,罔不致慎。学者可不究夫物理而察其良毒乎?于是集小虫之有功有害者,为虫部,凡一百零六种,分为三类,曰卵生、曰化生、曰湿生。李时珍认为,虫具有“微”与“繁”两个特点,故虫与蟲可以通用。
较之以往诸书,李氏提出虫分三类,即卵生、化生、湿生,这点与以往诸分法完全不同,即不再仅按照虫的形体划分,而是按照虫的繁殖方式进行再分类,并作“功害”之别。但此时期也有人不做细分,如徐炬将虫部单设,开列六十二种。以上便是古代虫的博物学意义,与此同时,虫还与古人的身体发生关联,成为解释病因的重要论据之一。古人相见,常会寒暄一句“别来无恙”,这句问候语至今仍被广泛使用。所谓的恙起初并非指病,而是指虫。“恙,毒虫也,喜伤人。古人草居露宿,相劳问曰:无恙。神异经去北大荒中有兽,咋人则病,名曰
, 恙也。
常入人室屋,皇帝杀之,北人无忧病,谓无恙。”也就是说,在逐水草而居的上古时期,古人通过互相询问“无恙”来传达对人身的关怀。先秦时期,赵威后曾问齐使:“岁无恙耶?王亦无恙耶?”东晋顾恺之曾与殷仲堪践行,询问“人安稳,布帆无恙”。“《苏氏演义》亦以无忧病为恙。恙之字同或以为虫,或以为兽,或谓无忧病。《广干禄书》兼取忧及虫,《事物纪原》兼并取忧及兽。《广韵》其义极明,于恙字下云忧也,病也,又噬虫善食人心也。于字下云
兽如狮子,食虎豹及人,是 与恙为二字合一之神异经诞矣。”
二、医术与巫术之中的虫
如果说肉眼可见的毒虫很早开始便是古人解释疾病的重要根据,那么作为实体和概念的虫则是古代宗教、医学、巫术等领域解释疾病的重要理论资源。中国古代即有虫积胀、虫入耳、虫痫、虫疰痢、虫斑、虫积、虫瘕、虫兽伤、虫心痛、虫病、虫积腹痛、虫疥、虫兽螫伤、虫牙痛、虫病似痫、虫积腹胀、虫渴、虫痛、虫胀、虫齿、虫积经闭、虫瘤、虫吐、虫痔等病名或病证名。此外还有大量以虫字为偏旁部首且与疾病相关联的汉字,如虫与“痋”,《说文·疒部》“痋,动病也。
从疒,虫省音”,后经段玉裁注解,“痋即疼字”。《神农本草经》有云“白薇,味苦平,主暴中风身热肢满,忽忽不知人,狂惑邪气,寒热酸痋,温疟洗洗,发作有时”[17],又有《图经衍义本草》认为“犀角,味苦、酸、咸,微寒,无毒,主百毒虫痋,邪鬼瘴气”[18]。另有《灵枢·上膈》所载:“人食则虫上食,虫上食则下管虚。”此处显然说的是寄生虫病,古代对于寄生虫病的集中论述很多,例如佛教有
“八万户虫”之说,道教持“三尸九虫”之论。
“三尸九虫”源于道教医学,认为人体与三尸九虫相伴相生,如:“人之生也皆寄形于父母胞胎,饱味于五谷精气,是以人之腹中各有三尸九虫为人大害。常以庚申之日上告天帝,以记人之造罪,分毫录奏,欲绝人生籍,灭人禄命,令人速死。”
也就是说,三尸九虫记录“宿主”的功过是非,并在庚申之日上达天听,天帝据此生杀予夺。道教医学认为人体三尸分居上、中、下三个部位,分主命、食、色:“上尸名彭琚,在人头中伐人上分,令人眼暗、发落、口臭、面皱、齿落。中尸名彭质,在人腹中,伐人五脏,少气多忘,令人好作恶事,噉食物命,或做梦寐倒乱。下尸名彭矫,在人足中,令人下关骚扰,五情涌动,淫邪不能自禁。”一般将九虫分为伏虫、回虫、白虫、肉虫、肺虫、胃虫、鬲虫、赤虫、蜣虫。“一曰伏虫,长四寸;二曰白虫,长一寸;四曰肉虫,如烂李;五曰肺虫,如蚕蚁;六曰胃虫,若虾蟇;七曰鬲虫,如苽瓣;八曰赤虫,如生虫;九曰蜣虫,色黑,身外有微虫千万,细如菜子,此群虫之主。”
而且仅能通过“守庚申”“去三尸符”等方式除去。九虫具有代际传递性,除胃虫、回虫、肉虫外,其余六类虫在人体内均经六次繁衍,生有六代,每一代虫导致的症状各异。实际上,道教医学的这种观点也影响了古代中医理论。隋代医家巢元方认为:“人身内自有三尸诸虫与人俱生,而此虫忌血恶,能与鬼灵相通,常接引外邪,为人患害。”同时他也认为三尸九虫所引发的病征大同小异,并将其分为沉尸、伏尸、阴尸、冷尸、寒尸、丧尸。若从病因角度来看,巢氏认为体内尸虫与外邪相接是致病的根源所在。然而,宋代的《圣济总录》则将“诸尸门”分为诸尸、遁尸、飞尸、尸注四类,认为,
“唯此五尸之气,变态多端,各各不同,大率皆令人沉沉默默,痛无常处,五尸之外,复有尸气,虽各有证,然气为病大同小异而已。”此处,尸虫与尸气均成为致病因素之一。
以传尸劳(结核病)为例,“传尸冷劳者,脊骨中出白虫,或出赤虫,若骨蒸劳謫汗出,腰脚疼痛不遂,脚下出汗如胶漆,诸风气水病,并服一粒茶,小儿无辜,可服半粒如前法,有虫出鼻内,如线状是效。”在此表述中,白虫或赤虫实际上成了病因所在,这也符合三尸九虫的说法。就此病而言,气与虫之间可以互相转化,“气虚血痿最不可入劳瘵之门,吊丧问疾,衣服器用中皆能乘虚而染触。间有妇人入患者之房,患人见之思想,则其劳气随入染患,日久莫不化而为虫。”也就说,古人认为劳气可以化生为虫,因此不仅要避肉眼所见之虫,还要防由气化生之虫。当 然, 以上均属自然发生的虫病, 古 代
尚有大量关于蛊的记载,最早见于《周易》蛊卦,
“蛊,巽下艮上,刚上而柔下,蛊元亨,而天下治也”,单就此字而论,实为一卦名而已。稍晚见于《左传》所载医和之言,“是谓近女室,疾如蛊”,“女,阳物而晦时,淫则生内热惑蛊之疾”,“于文,皿虫为蛊,谷之飞,亦为蛊。在周易,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此处的蛊指涉因近女色而染上的疾病,且虫与蛊之间的化生关系有了初步论述。
其后《说文解字》释蛊:“腹中虫也”“中虫者,谓腹内中虫食之毒也,自外而入,故曰中。”结合字形来看,人体的腹部就像是一个器皿一样,盛着自外而入的毒虫。隋代医书载有“蛊毒”的制作方法:“凡蛊毒有数种,皆是变惑之气,人有故造作之,多取虫蛇之类,以器皿盛贮,任其自相啖食,唯有一物独在者,即谓之为蛊。便能变惑,随逐酒食,为人患祸。患祸于他,则蛊主吉利,所以不羁之徒而蓄事之。又有飞蛊,去来无由,渐状如鬼气者,得之卒重。凡中蛊病,多趋于死。以其毒害势甚,故云蛊毒。”因此,蓄意种蛊为律法所禁止,“造畜蛊毒,买卖毒药,害人性命,各有常刑”。明代的王肯堂认为蛊毒应包括蛇毒、蜥蜴毒、虾蟇毒、蜣毒、草毒等,“凡入蛊乡,见人家门限屋梁绝无尘埃洁净者,其家必畜蛊,当用心防之,如不得已吃其饮食,即潜地于初下箸时,收脏一片在手,尽吃不妨,少顷却将手脏之物,埋于人行十字路下,则蛊反于本家作闹,蛊主必反来求”。
这种文本表述无疑增加了蛊毒的巫术色彩。值得注意的是,作于清末民初之际的《清稗类钞》对“南方行蛊”一事有详细表述,“南方行蛊,始于蛮僮,盖彼族狉榛成俗,不通文化。异方人之作客闽、粤者,往往迷途入洞,中蛊而死,漳、汀之间较盛”。蛊种类不一,名亦各异,“闽曰蛊鬼;粤曰药鬼;粤西有药思蛊,状似竈鸡蛊;滇蜀有金蚕蛊,又名食锦蛊。《五岳游草》载稻田蛊;《冯氏医说》载鱼蛊、鸡蛊、鹅蛊、羊蛊、牛蛊、犬蛊、蜈蚣蛊、蜘蛛蛊、蜥蜴蛊、蜣蜋蛊、科斗蛊、马蝗蛊、艸蛊、小儿虫等称”。按照行蛊目的,可分为两类:其一,男女之事,以蛊留人。“粤东之估,往赘粤西土州之寡妇,曰鬼妻,人弗娶也。估欲归,必与要约,三年则下三年之蛊,五年则下五年之蛊,谓之定年药。愆期,蛊发,膨胀而死;如期返,妇以药解之,辄无恙。土州之妇,盖以得粤东夫婿为荣”,故有谚语曰:广西有一留人洞,广东有一望夫山。其二,谋害商旅,图财害命。“粤东诸山县,人杂瑶蛮,亦往往下蛊。有挑生鬼者,能于权量间,出则使轻而少,入则使重而多,以害商旅,蛊主必敬事之”。
投宿者常自带甘草,以验证是否有蛊。此外,滇中亦多蛊,既有药成之蛊,也有自生之蛊,“其太史典试云南,偶与监试某观察言及,观察曰:‘此易见耳。’翼日,告曰:‘蛊起矣。’太史出视之,如放烟火”。近人余云岫认为:“蛊毒之事,实近神话,无是物也。动物毒固有能杀人者,然其发也速,过而不留。”从这个意义来说,蛊毒,一种作为巫术的虫,亦是古人解释致病原因之一,且其神秘色彩形塑了古人不入蛊乡的思想观念。事实上,除了虫与人直接接触引发病痛外,虫与风、气的结合亦是路径之一。今天常见的简体字“风”,事实上阻碍了我们思考古代虫与风的关联性。风的繁体字为“風”,中间实际为一虫部,很多虫字做偏旁和部首当位于字的内部或者下部时,常常在虫字上部加上一横或一撇,如
“蚩”字中虫上加一横,“風”字中虫上加一撇。单从字形上看,虫居于風字之中,似乎传达出八面之风,中必有虫的讯息。查《说文解字》有云:“風,八風也。东方曰明庶風,东南曰清明風,南方曰景風,西南曰凉風,西方曰阊阖風,西北曰不周風,北方曰广莫風,东北曰融風。”
此处八风呈现的是古人基于空间方位对“风”的认知,而对于虫与风、气的复杂关系,王充《论衡》有云:“夫虫,风气所生,仓颉知之,故凡、虫为風之字。取气于风,故八日而化。生春夏之物,或食五谷,或食众草。”此处虫的含义以及虫与风、气的关系不言而喻,这种说法长久不衰,清代孔广森的《大戴礼记补注》和李道平的《周易集解纂疏》亦延续此论。总之,《山海经》中出现的蛇与虫,其实是一个基于地理方位意义上的博物概念,蛇与虫同置,也影响了虫的形象建构。当虫被置放在更为宽泛的博物体系下时,草木虫鱼鸟兽的分类与书写显得更有意义。当虫与人身发生关联时,虫有时会被赋予病因的含义,既有“别来无恙”式的日常问候,也有三尸九虫传变生病的复杂理论,更有蓄意施蛊的险恶之举,虫与气之间也呈现出互化互生的医学认知,所以虫与气、风并非相互攻讦的理论。
古人对于疾病的理解是一个时空立体的概念,既有鬼神司命,也有六淫外邪,还有三尸九虫,当然也与饮食起居密切相关。在传统医学理论资源中,人与虫是相伴相生的关系,以“三尸九虫”
说为代表,只是当虫与邪气发生关系时候才会致病。另外就是身外之虫,既指博物学意义上的分类概念,也专指蛊毒或者由外侵入人体的毒虫。总之,由虫致病是古人认识人身、疾病与环境三者关系的重要路径。需要指出的是,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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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中后期细菌致病说入华之后,细菌致病说在同时期的西方也是刚刚起步,在晚清中国起初也是以一种“新知识”被译介,这就涉及到“细菌”概念的生成问题。当细菌致病说被引介时,时人常从两种路径去理解显微镜下的“微生物”或者细菌。一是古代博物学中的草、木、虫、鱼、鸟、兽,如:“有滴水于玻璃,用显微镜照影壁上,见蝎虫千百,游走其中,滴醋亦然。蚤虱大于车轮,毫发粗于巨蟒,奇观也!”
一是古代医学与巫术中的虫,如:“最近西方医学家之大功,在考得微虫之为物,乃人生百病之源也。故多有其族类,设法豢养而徐察得杀之之法,以之疗病,应手而愈。盖何种病属何种虫,固为一定,而虫之来源,或发于下等动物致染入人身耳,如鼠疫是也。”前者是具体的,后者是抽象的,所以才会呈现出时人对 bacteria
的理解,第一反应是引入虫的概念。近人章太炎在其《菌说》一文中更是从虫、蛊、菌等概念入手,进而阐发细菌致病说。从这个意义上讲,除了疫气、鬼神、巫术等因素之外,古代由虫致病的理论资源为我们理解晚近时人致疫观提供了其他进路,这其中的历史情节远比我们想象的多元和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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