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2024年山西省药品监督抽检计划》,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6批次药品信息予以通告(详见附件)。
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我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对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组织开展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查处。
不合格药品名称:骨碎补、白芍、麸炒山药、金银花2批次、龙眼肉
性状:记载产品的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
含量测定:是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
水分:是指药品中的含水量。水分偏高通常与工艺、包装不当以及储运环境等因素有关。
二氧化硫残留量:测定的目的是辨别中药饮片或中药材是否过度使用硫磺熏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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