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药监局发布《关于药品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1期、第2期),通报相关药品抽查检验的情况,共曝光29批次不合格药品。具体详情如下: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年广东省药品抽检计划,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现将近期药品抽样检验信息通报如下:
一、抽样情况
2020年1月,全省共抽查检验2个药品生产企业、19个药品经营企业和15个医疗机构的43个品种共91批次药品;
2019年12月,全省共抽查检验64个药品生产企业、649个药品经营企业和214个医疗机构的918个品种共2091批次药品。
二、检验结果
经核查确认,本期抽验信息公布如下:953个品种2165批次经检验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1),29个品种29批次经检验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详见附件2)。
主要不符合规定项目有性状、装量差异、重量差异、崩解时限、水分、溶化性、溶出度、有关物质、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等。
三、不合格药品的查处情况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对检验不合格药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查处情况可在我局和各市县市场监管局网站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