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福建省药品2020年第1期质量通告(2020年第1期,总第79期)发布,共有42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中药饮片仍是重灾区,中药饮片品种17个,非无菌制剂品种5个,无菌制剂品种1个。
中药饮片:醋香附(6批次)、车前草(5批次)、蝉蜕(4批次)、大青叶(3批次)、白及(2批次)、青箱子(2批次)、白扁豆(2批次)、土鳖虫(2批次)、八角茴香、炒栀子、瓜蒌、丁香、小通草、稻芽、竹茹、青果、旋覆花
非无菌制剂:补肾强身胶囊(2批次)、克氯乳膏、山海丹胶囊、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复方丹参片
无菌制剂:氨茶碱注射液
不合格项目:性状、总灰分、杂质、外观,鉴别显微特征、检查--药屑杂质(3批次)、粒度检查、检查、检查--可见异物、装量、水分、浸出物、显微特征、薄层色谱,二氧化硫残留量、含量测定
全文如下:
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福建省药品抽验工作计划,省、市两级药品监管部门及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药品抽验发现的不符合标准规定的42批次药品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上述抽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在依法组织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福建省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2020年第1期,总第7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