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药监局暂发布的一则“停生产通知书”显示,安徽普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存在3项严重缺陷,被勒令暂停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生产。
2021年4月13日、4月19日,安徽省药监局在对安徽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进行飞行检查中,发现该企业生产的部分中药饮片不能提供批生产记录和批检验记录、生产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有效运行、部分记录不真实,药品存在安全隐患。
资料显示,安徽普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04月07日,法定代表人为崔红军。经营范围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口服饮片、花茶的生产、销售等。
去年,江苏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江苏省2019年第4期药品质量的通告》显示,标称安徽普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枸杞子被检出性状项目不合格被罚。不过,该公司回应称,本次抽检样品并非其所生产。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显示,安徽普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 “山楂(标示山楂)”、“麦冬”、“枳实(麸炒枳实)”、“延胡索(醋延胡索)”“党参”,于2018年6月1日被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24916.00元;并处违法生产、销售饮片货值金额24916.00元1.6倍的罚款,即39856.60元的罚款。罚没款合计6478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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