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近日,湖南省商务厅等13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以完善规划布局、优化发展环境、推动便利店品牌连锁化为重点,利用3-5年的时间,加快我省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
按照《意见》,主要任务将从加强便利店配置政策保障、优化便利店区域布局、明确便利店配置标准、简化有关证照办理、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简化药品经营审批手续等13个方面进行规划。
《意见》明确提到简化药品经营审批手续。支持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与品牌便利店或超市合作,在店内设置专柜或在大型公共场所内设置24小时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也就是说药店可以与品牌便利店或超市合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换句话说,就是拓展零售药店业务范围,方便群众购药。
1、多地实施公众场合设置售药机
早在去年山东、四川、江西、北京、浙江金华等数地发布了类似的措施,放开乙类OTC的经营。今年也有不少地方提到了类似的措施。
9月4日,福建漳州市印发的《漳州市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试行)》指出,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机场、火车站、商场、超市、便利店等场所内设置药品销售专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
7月份,重庆市两部门发布的《重庆市自动售药机管理规定(试行)》谈到,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依托自身实体药店在注册地址设置自动售药机,也可以在注册地址以外如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商业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自动售药机。
4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官网发文消息称,要鼓励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按照该区药监局规定,该区将从两个方面支持品牌连锁便利店开展售药服务,不仅放开了申请审批条件,还主动帮助,为非药品零售企业解决专业上不足的问题。
4月22日,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支持和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开办或兼并重组其他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零售药店,提高药品零售连锁率,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依法、规范、有序运转,争取在3-5年内将我市药品零售连锁率提高到60-70%以上。支持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在社区、车站、商场、机场等地设置离店自动售药机或便民药柜销售乙类非处方药,提供24小时便民服务。
3月20日,甘肃省《关于促进药品零售企业创新发展和便民服务的意见》明确,支持药品零售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等区域内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鼓励药品零售企业依托自身实体药店在注册地址设置自动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以方便群众购买使用。
2、永辉、物美、中石化等已率先试水
北京早已率先实现了便利店销售药品的相关措施。
2019年5月22日,经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 北京科技大学院内的北京物美京门商贸有限公司六十八号店(以下简称“物美便利店”)成为海淀区首家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便利店。
类似于板蓝根颗粒、金莲花软胶囊、整肠生、体温计、血压仪等常见的乙类非处方药和部分家用医疗器械,都可以在店内进行销售。
据不完全统计,已有线上阿里、腾讯、百度、京东、美团都已经开始开始卖药,而线下也有中石化、中国邮政、屈臣氏、物美等开始卖药…
所以有条件的允许部分便利店、超市等开卖乙类非处方药,有助于便民同时促进消费。与此同时,有声音表示此类政策的确对于药店是“利空”消息,这意味着药店在面临医药电商冲击的同时,还要面对被便利店分羹的“地面战”。
也有行业人士表示,便利店销售药品种类有限,还达不到联合用药、整体治疗的效果,而且也不支持医保。“便利店售药”在一定程度上对药店来说是不公平的,对药店发展起到消极作用。另外,配备专业的药师也至关重要,没有药师的指导,很容易判断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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