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当前,全省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规范中药饮片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以防治甲型H1N1流感为名经营使用假劣中药饮片的违法行为,伊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稽查支队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中药饮片市场监管,收到较好效果。
一是规范进货渠道。要求辖区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经营使用200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中药饮片,必须从具有GMP认证证书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或具有中药饮片经营资质的药品批发企业购进中药饮片。
二是规范进货票据。要求购进中药饮片必须索取合法有效手续、供货税票和供货方销售出库单,必须查验并留存供货方提供的“三证”、销售员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做到票据、清单和饮片三相符。
三是规范中药饮片标签。要求中药饮片外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并附有质量合格标志。
四是规范饮片养护和储存。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记录;中药饮片摆放、存储必须做到防虫、防鼠、防霉变、防尘、防污染;中药饮片斗内或外侧要贴有正规标签,斗前必须使用正名正字,杜绝串斗、混药现象发生;如发现质量可疑的中药饮片,要按规定抽验,对经营使用不合格饮片的企业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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