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各中标人:
根据《2008-2009年度辽宁省省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中1.3.3第4项“竞价人为药品生产企业的,当其所竞价品种未授权给其他药品批发企业同时竞价时,最多可选择不在同一城市的2个药品批发企业承担配送任务,但是其所选择的药品批发企业必须报辽宁省省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委员会备案。”的规定,现将2008-2009年度辽宁省省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生产企业直接竞价中标后办理委托配送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2009年3月3日-31日及每月最后一周周一、周二。
二、办理程序:
1、中标人(生产企业直接竞价中标)下载《委托配送授权书》(一式五份)加盖本企业公章及委托配送批发企业公章;
2、中标人(生产企业直接竞价中标)将《委托配送授权书》递交至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辽宁项目组登记,并加盖其印章;
3、中标人(生产企业直接竞价中标)将通过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辽宁项目组登记的《委托配送授权书》递交至辽宁省省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委员会备案,并加盖其印章(其中两份作为备案使用);
4、受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将经辽宁省省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委员会备案的《委托配送授权书》递交至负责配送区域省直医疗机构作为委托配送的凭证。
三、注意事项:
1、中标人(生产企业直接竞价中标)必须使用统一格式的《委托配送授权书》;
2、中标人(生产企业直接竞价中标)所授权配送企业必须为参加2008-2009年度辽宁省省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竞价采购的竞价人;
3、中标人(生产企业直接竞价中标)所授权配送企业必须为不在同一城市的2个药品批发企业,否则超出部分将不予受理。
请各竞价人按上述通知要求从速办理。特此通知。
附 件: 《委托配送授权书》
下载方法:将鼠标移到所要下载的项目上,单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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