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广告中标识名称为“天翼牌糖乐片”其实名为“糖乐片”?“静脉舒”则应称为“医用压力抗栓带”?“深奥牌深奥活力胶囊”批准的保健功能为“延缓衰老”,而非广告中展示的却是患者使用后称“眼睛看的清了”、“胰岛素使用减少了”等功能?
4月1日,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5年2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表中显示,“同仁堂牌丹参菊花茶”等17个产品的广告涉及违法,主要发布在平面媒体和广播电台。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这些广告主要在功效的断言或保证、夸大产品适应范围、含有有效率、利用患者等名义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方面存在违法行为。
在公示的17个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中,有14个都在广告中被“改名换姓”。例如,“医用压力抗栓带”在广告中标示名称为 “静脉舒”的医疗器械,篡改经审查批准的内容,利用消费者缺乏医疗器械专业知识的弱点,使用不科学的表述及“国家认证”等语言渲染疾病危害,诱导公众误解,误导消费者。其中,生产企业名称为贵州平善医药发展有限公司的3个医疗器械产品,“颈椎康贴”、“骨质增生贴”“腰痛贴”甚至在广告中都被标识为同一名称为“古益通贴”。
有关“糖乐片”的广告中称该药品为“黄金组合”,“服药数天血糖平稳”,“3-5个疗程即可康复”。这违反了处方药不得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及药品广告不得含有有效率承诺的规定,误导消费者。
有关“深奥牌深奥活力胶囊”广告以养生节目的形式播出,以专家介绍养生知识的方式推荐该保健食品,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声称其能“预防脑中风”、“预防心梗”,并以患者的名义进行宣传,称使用该产品后“眼睛看的清了”,“胰岛素使用减少了”等。类似的,同仁堂牌丹参菊花茶的广告自称“中医降压第一方”,“7大症状可消除”、“6大并发症可防控”、“2/3老病友可减停西药”。违反了保健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等规定,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疾病治疗的作用,误导消费者。
在违法广告中,发布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的有4个品种、5条次;发布严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的有3个品种、6条次;发布严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有8个品种、44条次。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监测到的严重违法广告情况通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对违法广告中涉及北京生产企业品种的已依法依规采取了行政处理措施,对违法广告中涉及外埠生产企业品种的已转至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处理。
同时,消费者可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数据查询中心获取经批准的广告信息,甄别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真伪,选择合法渠道购买相关产品。
图为2015年2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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