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2019年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银川健康堂药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自通告之日起,该公司药品经营资格终止,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宣布无效。现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予以公布(注销企业名单见附表)。
特此通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管管理局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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