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医药联盟接到报料:江苏省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原苏州市吴江区第一人民医院)从今日开始,将严格执行“西医不得开中成药”。被该院限制的中成药目录共有六页,包括江苏地产药企的蒲地蓝、蓝芩等总计130个左右的品规,对中成药的影响非常大!
江苏省医药联盟拿到了部分名单,不完整,特别奇怪的是,该院中药外用的膏药、洗液、肛肠妇产科的栓剂、喷剂却没有被限。
值得关注的是,同样在上周五上午(8月30日),在全国推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张宗久局长对于西医师处方中成药的政策,做了最新权威解读(详细内容附后),其中明确:鼓励西医学习中医药理论,遵循中医药特点规律和辩证施治的原则规范,合理使用中成药,而非禁止或限制西医开具中成药处方。政策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中成药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
面对当前混乱局面,某企业销售人士无奈戏言:我想问一下哪位知道华佗、李时珍、张仲景等人有没有资格证书?如果混到现在,他们就是无证行医,不务正业了!
在此江苏省医药联盟呼吁:
西医能否开具中成药,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但是,一项政策的出台,不应当一刀切,而是应该遵循基本的市场规律,缓缓而行。同样,江苏是医药大省,苏州是江苏的重点市场,这一枪响,如果不能很好很快的得以纠正,那就有可能引起全江苏省甚至全国各大医院的效仿,对中成药将是毁灭性的打击!
中医药是我国宝贵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在治未病、疾病治疗、康复保健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衷心希望有关方面在出台有关政策前能够吸取各方建议,把中医药这一财富发展好、挖掘好!
苏州被限中成药部分目录
张宗久局长的最新政策解读
(一)政策目的
鼓励西医学习中医药理论,遵循中医药特点规律和辩证施治的原则规范,合理使用中成药,而非禁止或限制西医开具中成药处方。政策的根本目的是提高中成药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中医药持续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实施对象:
1、主要用于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执行的重点是三级公立医院。
2、对于县级(二级)医院暂不做硬性要求,将在下一步县级(二级)医院绩效考核中逐步实施。
3、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25万全科医生和90万乡村医生,明确可以开具常见病、多发病的常用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延续使用中医师开具的中成药长期处方。
(三)**中医类别以外医师开具中成药处方的政策:
在文件发布以前已取得中医类别以外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中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
在国家卫健委2019年7月1日《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中,出现了这个政策要求:
“对于中药,中医类别医师应当按照《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开具中药处方。其他类别的医师,经过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遵照中医临床基本的辨证施治原则,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的,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总学时数不少于850学时)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中医满3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既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以开具中药饮片处方。”
随后,网上传出某医院限制西医医生处方某类中成药的截图,中成药行业一片惶然。在国家医保局2019年医保目录调整文件中也提到:“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开具的中成药处方和中药饮片处方,基金方可按规定支付。各统筹地区要建立医保协议医师制度,加强对医师开具处方资格的核定管理。”这更加加剧了中成药企业的担忧。
至于后来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发的《关于西医不能开具中成药处方的建议》,不评论建议的内容,主要是这个“学会”不具有权威性和代表性。
这个解读并没有官宣,是从内容和措辞来看,非常真实、可信度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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