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近日,我国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围招标的中选结果正式面向全国公布。此次集采扩围共计有77家药企参与竞标报价,同时覆盖了前期试点的全部25个品种。每种药品基于企业数量和报价水平,选择1至3家厂商中标,中选结果公示一周后将落地执行。由于医药产品的采购与使用事关每个人的切身福祉,此次药品集采扩围吸引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本次药品集采扩围,是基于前期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城市药品集采(“4+7”集采)的试点范围而继续扩大。本次集采品种数量没变,依然是25种,但品规有所增加。此次扩围后,集采试点区域明显扩大,市场总容量成倍增加。
集采扩围意味着我国正在试点的药品带量集采工作将惠及全国民众,而不仅仅覆盖少数试点地区,这将大大提高药品集采的社会公平性,增进全民幸福感,但同时集采范围的大幅扩张也将带来更大的工作难度,需要相关单位和部门付出更大的努力和心血。
“4+7”集采试点自2019年初落地实施以来,推广运行顺利,显著惠及了试点地区的患者人群。与我国既往的药品招标采购相比,“4+7”集采的策略有着显著改进:首先,使用药品一致性评价结果,筛选出质量可靠的医药产品入围竞标;同时,政府汇总各地公立医疗机构的用药需求量,取出总量的60%-70%进行集中带量招标采购;招采完成后,政府还以行政力量监督和保障中标药品采购量的实现和企业顺利收到货款。这样的集采方式,既保证了入围药品的高质量,又显著增强了价格竞争性,并且还大大提升了医药企业的应标积极性。“4+7”集采试点中,采购价格明显下降,而降价后的中标药品也实打实获得了临床使用,实现了预期的销量,试点地区的患者人群也有了强烈的获得感,集采政策也由此获得了广泛支持。
“4+7”集采是我国政府在药品采购制度改革中的一大尝试。试点政策在取得巨大成果的同时也显露出一些问题,尤其以“价格洼地效应”和“独家最低价中标风险”,社会各界的反映较多。前者是指试点地区的药品价格显著低于其他地区,一些民众于是长途跋涉来试点地区就诊购药,这干扰了医药流通秩序,也加重了患者负担。后者则是指对独家最低价中标可能导致的市场垄断、供应不力、缺乏替代等方面的疑虑。
因此,国家相关部门顺应民意,在本次集采扩围中进行了调整和改良:首先,本次将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惠及全民的同时也消除了价格洼地效应,使得各地集采药品价格一致化;同时,本次也对招标规则进行了调整,基于企业数量和报价水平可允许多家企业中标,且不同企业的中标价格可以有所差异,由此引导有序竞争,避免独家垄断和缺乏替代的潜在风险。因此可以说,集采扩围是对前期改革成果的推广,也是对前期试点政策的改善,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医改稳步推进、扎实前行、逐步惠及全民的特点。
将药品集采试点扩围推广到全国,意味着工作难度和复杂度的大幅提升。这对政府管理部门,尤其是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是考验和挑战。医改是世界性难题,包括药品采购和使用制度,纵观世界各国也都没有完美的解决方案。当前的药品集采试点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创新,在发达国家也没有明确的模板,很多事情都需要我们自己摸索前行。
值得欣喜的是,在前期“4+7”集采试点中我国已经积累了宝贵经验,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而本次集采扩围的招标工作开局顺利,所有25个招采品种均顺利完成采购,拟中选企业45家,中选产品60个。与集采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本次招采中选价平均降幅59%,与“4+7”试点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达到25%。拟中选企业数量、产品数量和价格水平均符合预期。这是良好的开局,接下来还需要各地各部门细致工作,医药企业认真履约,将招标结果顺利落地实施,以使药品集采扩围工作惠及全国民众。
美好的生活需要用勤劳的双手和诚实的劳动来创造。医药产品是治病救人、促进健康的主要工具,与医疗、医保、医药、患者等各方都息息相关。药品采购和使用制度的建立是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关系到全体民众福祉的大事,需要有关部门付出艰苦的工作,社会各界互相理解与配合,才能顺利实施。此次集采扩围将25个药品的采购工作扩展到了全国范围,如能顺利落地实施,将为其他更多药品的集采工作夯实基础,打开局面,从而促进我国整体医改的顺利推进。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药品集采工作将大有可为。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作者:陶立波 北京大学医学部;编辑:中医药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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