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消息,赣州市寻乌县林业局到辖区内22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人工繁育)场所,逐一清点养殖数量,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全部收回,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指导、帮助其转产、转业。
消息称,寻乌县林业局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排查清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工作”的要求。2月27日-28日,及时召集野保办、林政稽查大队等相关人员组成4个专项行动组,分赴11个乡(镇)19个村,在当地政府配合下,对辖区内所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人工繁育)、经营利用企业或个人逐一进行清理排查。到22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人工繁育)场所,逐一清点养殖数量,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许可证全部收回。并让驯养户对养殖数量进行确认签字,告知驯养户在此期间禁止运输、交易、宰杀野生动物。
同时,寻乌县林业局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精神的宣传工作。并根据各驯养户的实际情况和有利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措施,指导、帮助其转产、转业,尽最大努力减轻因疫情防控对广大养殖户产业经营带来的影响。
澎湃新闻注意到,2月27日,江西省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局也组织召开全局职工会议。会议学习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对贯彻《决定》精神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决定》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决定》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目的,坚决贯彻《决定》的要求。会议要求,要认真按照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排查清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工作的紧急通知》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利用产业的排查清理,并对涉及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企业做好政策解读和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