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一、案列:“村卫生室私购私售假药,遭重罚”
私购售假药240元,被查处罚款5万元
2020年3月,河北省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平泉市杨树岭镇耿家沟村卫生所因经营假冒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四方箄”牌肠胃宁1+1胶囊(阿胶葛根胶囊),(说白了就是卖山寨药)被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据悉,当事人经营的“四方箄”肠胃宁1+1胶囊(阿胶葛根胶囊)的特征与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肠胃宁片”包装装潢相似,使用成分、用法用量等医疗用语,造成误导消费者认为是该公司生产的药品,作为具有多年乡村卫生所从业经验并且具有乡村医生职业资格证的当事人仍然将“四方箄”肠胃宁1+1胶囊(阿胶葛根胶囊)作为药品进行销售。我局将“四方箄”肠胃宁1+1胶囊(阿胶葛根胶囊)认定为侵犯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四方箄”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本案最终判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的规定,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对当事人做出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5万元。

二、案列分析:诊所、卫生站进购药品,须合法合规!
随着国家对基层相关政策的逐步放开,基层医疗机构的数量迅猛增加。不少村医、诊所经营管理者都坦言,现在诊所生意越来越难做了。因而,不少诊所、村卫生站为招揽生意,会从外渠道私自进购一些所谓的灵丹妙药、山寨仿制药来销售。因为这些药品价格相对低廉,利润更高。但是要知道,这其中潜在经营用药风险实则是大于利益的。
2.1、非正规渠道采购的药品,其用药安全无保障
通常医疗机构所进购的那些资质不全的药品,大多属于地下作坊生产的假药。无生产许可资质标准,灭菌条件不过关,给患者用这类药,一旦出问题,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
2.2 非正规渠道采购的药品,仍将是食药监重点
无论是定期的卫计监察,还是临时抽检,药品问题总是卫监人员高频监察的重点之一。药品资质,药品陈列摆放,药品存储……
与此同时近年来,国家对中药制剂的审查也是日趋严格的,专项检查、飞检就没断过。诊所、村卫生站进购使用药品,一定要走正规渠道,有正规来源!无论是“故意”还是“无意”,一旦被查到,处罚是免不了的。
三、中药饮片类采购的实操建议:中药饮片的管理、供货单位选择要慎重
接下来,结合国家的相关法规,笔者再来提几点关于诊所、国医馆等医疗端,在中药饮片采购实操中的建议:
3.1购进中药饮片资质、随货同行单和发票检验报告一定要索要齐全。购进的中药饮品一定要有合法的包装,即包装袋上必须印有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的基本信息,并印有合格证,否则购进的饮片涉嫌非法渠道采购。
3.2对于国家管控的中药饮片例如罂粟壳、穿山甲等一定要核实相关信息。中药饮片加工成丸散膏对于特定的人员属于合法,对不特定的人群涉嫌非法配制制剂,一定要区分好。
四、诊所、村卫生室如何应对,八大项检查重点来了
对于个体经营或单个个体负责的基层医疗机构来说,中药饮片是购进药品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也属于专项整治重点检查范畴,大家可以按照以下要点先进行自查,以期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1、使用不合格中药饮片
2、非法分装、加工或贴签销售外购中药饮片;
3、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
4、超方式、超范围经营(毒性)中药饮片,违规销售中药配方颗粒;
5、对供货方合法资质、购入药品的合法性、供货方销售人员合法资格审查不严,从个人、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无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范围的单位购进中药饮片;
6、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中检验项目不合规定;
7、销售中药饮片未开具发票或凭证,不凭处方零售中药饮片;
8、伪造采购来源、检验报告书,虚构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
(本文部分案情选摘自 “中国质量新闻网”,“基层医师公社”,图片来自网络,经中药材天地网综合整理发布,不代表中药材天地网的观点和立场。如有著作权异议请及时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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