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配方颗粒是用符合炮制规范的中药饮片为原料,参照传统煎煮方法,依据各类药材的不同特性,利用现代化的生产工艺和技术,将单味饮片的全成分提取、浓缩、干燥、制粒、包装而成的,可供医师直接配方使用的单味中药颗粒剂。
近年来,随着中医药产业的不断加速发展,中药配方颗粒也开始被广泛运用,并在得到越来越多医生、患者的认可。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随着中药配方颗粒市场的不断发展,医保支付也开始加速向其打开。
10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4117号提案答复的函”,披露有关部门已决定适当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范围。公告显示,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降低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国家药监局明确表示,自今年11月1日起,经有关部门共同决定,适当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虽然中药配方颗粒相比中药饮片等具有使用更方便等诸多优点,但由于存在着价格相对较高等问题,一直未能大规模纳入医保药品范围内。当前,国内只有部分地区在试点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例如,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中医药条例》第四十七条就明确,省人民政府医疗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和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另外,早在2020年10月19日,山东省医保局也发布了《<关于做好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工作的通知(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决定将经省药监局备案同意、与国家规定的医保基金准予支付的中药饮片对应的、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6部门批准的研究试点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试行期2年。
除了上述地区外,目前北京、浙江、广东、湖北等地也都已发布相关文件,正在推动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医保。从整体来看,各地对中药配方颗粒医保支付的政策不一。如北京、浙江、云南等省市是直接明确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还有一些地区,则是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中药饮片管理,按规定实现医保记账。另外,也有部分省份是将本省企业生产的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
但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各地都在一直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医保。但在国家层面,中药配方颗粒尚未被整体纳入医保报销的范畴。
因此,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有关部门决定适当将中药配方颗粒纳入国家医保报销范围,将对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产生巨大影响,未来中药配方颗粒的市场将充满想象空间。与此同时,也将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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