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近日,一药品行政处罚案件公示,饮片货值总金额40元,最终监管部门裁定销售劣药,当事人被罚1万,并没收所有过期货品。就这样一案件,引起业内同仁议论,究竟中药饮片的有效期应该如何理解。
调查认定的事实和案件性质
其实,事件简单理解就是当事人(经营资质齐全)从一正规商业公司买了两袋中药饮品放在药店内,执法部门发现已超有效期,但当事人一直未卖。货值金额40元,无违法所得,且无库存。当事人也提供了所有抽检合法资质材料。
案件的性质被认定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禁止生产(包括配置,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和自由裁量理由等其他需要说明并结合上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精品中药“红参片”)无需送至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直接认定为劣药。最终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40元(违法零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的1倍罚款,罚款共计10000元。
案件舆论焦点热议
(图片来自自媒体公众号评论留言)
上述几条评论围绕流通饮片效期管理的话题,买药吃药,我们都会看一眼保质期,这个动作就像喝矿泉水要拧开瓶盖一样正常。究竟中药饮片的有效期应该如何理解。
曾有媒体记者就过期药品话题采访某地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主任药师时得到的回复:“在这家以中医为特色的医院,中药饮片一般不存在过期的问题,其中一个原因是流转得很快,从侧面可以看出中药饮片对患者的吸引力。”
政策有力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患者愿意买单,大批企业涌入也不奇怪,中药饮片行业药香悠悠,不可谓不繁荣。然而在市场上流通的中药饮片,多数是采用塑料袋包装的方式销售,这种包装通常封闭不严,极易受到空气中细菌和微生物的侵袭和影响等,再加上药材本身有着不同的成分和性质,有的含淀粉多,有的含糖分多,有的含有大量的水分,有的性质不稳定等,就更容易发生变质,中药饮片背后的乱象也不容忽视,于是国家实行对袋装中药饮片有效期管理。
饮片有效期管理的实际意义既有考虑到安全用药的目的,同时考虑到执法部门监管盲点的问题以及消费者维权难易的问题。当前中药饮片质量监管的法律依据以最新颁布实施的国家《药品管理法》标准和《中国药典》为准。面对部分以年份论价值的中药材品种,同样也受当前颁布的法律法规约束。
中药饮片实行效期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制定科学合理的效期时间要考虑到多方面因素。相信在相关行业法律法规监督态势趋严的背景下,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也将日趋完善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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