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自己的药店,自己当老板!卖什么药品,定什么价格自己决定!挣得多挣得少全看自己!一般会参考同行(线上药店,附近同等内级别药店)的价格,比同行稍低几毛。
但现在这样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你的药卖什么价格?相关部门给了明确规定。
9月1日,《浙江省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实施。实施对象为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方案》第五条“完善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制度体系”中明确,所有纳入该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的医保目录内药品(不含自行采购产品),均纳入医保药品支付范围。
定点公立医疗机构与民营医疗机构医保药品执行相同的支付标准。定点零售药店医保药品支付标准统一按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上浮15%(不含国家和省谈判药品)执行,上浮额以最小包装计最高不超过200元。
在药品零加成政策下,药店医保药品支付标准按照医疗机构支付标准上浮15%执行,这也意味着药店医保药品支付差价只有15%,且差价限制在200元以内。
前期在《提升药品集中采购功能推进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全覆盖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支付标准这一块,有企业提出,“定点药店医保药品在统一支付标准基础上上浮15%过低,药店的经营成本在25%-40%之间,加价不导致亏损。上浮15%部分由谁来承担应明确(医保基金支付)。上浮15%应包含国家和省谈判药品。”浙江省医保局并未采纳,最后还是按着15%的标准执行。
为什么要改革?
浙江省推行药品集中采购制度已经有10多年,基本能满足临床和群众的用药需求。但传统的药品采购和医保支付制度也存在一定的缺陷:一方面,由于历史原因和药品特殊性,省药械采购平台一直存在医保药品中标在线交易品种不齐全、产品价格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民营医院和零售药店未纳入到集中招采范围内,一定程度存在着部分非中标药品价格虚高的问题,增加了参保群众和医保基金的负担。推出这项改革,就是通过整合药品招采和医保支付两项职能,健全竞价机制、补齐制度短板。
是否意味着大批药品将降价?
通过《方案》这次扩容,浙江省药品招采平台在线交易药品从1.44万个增加到1.71万个,使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和零售药店采购经营有了更多的选择。
但根据浙江省发布的《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药店配备的省药械采购平台在线交易药品品种不低于50%。且规定定点药店销售省药械采购平台之外药品,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换言之加入到省集采平台,这也意味着要放弃大批药品的毛利。药店在此加成政策基础上,仍可继续自由定价,也就是医保支付的超额部分允许由参保人员自己支付。但是,在刷完医保卡后,参保人是否还愿意继续买单,那药店就需要权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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