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甘肃新闻网兰州电 据兰州新闻网—兰州晚报报道:从9月27日起,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两节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经营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的专项检查,在四天的时间内兵分八组,对109家单位进行了重点检查。据10月9日的统计报告显示,在该次检查中有两家单位被当场警告,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14家,现场取证进一步核查待处理的23家。
部分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
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零售药店中存在药师不在岗以及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的现象;部分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以及处方药开架销售;个别药店营业员无上岗证;中药饮片养护不到位,饮片虫蛀、霉变以及串斗现象普遍存在。
在对小型医疗机构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部分诊所药品和医疗器械无验收记录,卫生条件差,药品购进渠道不规范,购进手续不全,并有过期失效药品等。
检查中还发现,有个别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已过期,但仍在销售医疗器械。部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进验收记录内容填写不真实,未逐笔验收。
“鹿胎胶囊”竟是“三无”药品
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此次检查中,他们发现的一些问题让人触目惊心。在西固一家大药房,正在销售一种名为“鹿胎胶囊”的药品。该药品的购进日期为2009年4月6日,从标示看是从吉林省力胜制药有限公司购进的。现场发现4盒,已销售2盒,每盒“鹿胎胶囊”的销售价为198元,现场调取相关票据3张,进货票据为手工票据(无批号、规格、厂家等内容)。因涉嫌从无证企业(个人)购进药品,交由西固局进一步调查处理。而该“鹿胎胶囊”也被进一步送检。
在西固的另一家药店,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竟无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便携式供氧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针等。在该店销售的中药饮片斗内竟没有合格证。因涉嫌无证经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从无证企业购进药品等问题,该药店被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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