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800余家药店设立“沃·药师”岗位,专职负责对进店购买“三类药”的顾客执行“沃·填报”。
设专职“药师” 对药店进行检查
图片来源:中国日报
据报道,4月26日道里区开展药店销售“三类药”专项整治行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全区经营药店实施“沃·药师”制度进行全覆盖的专项检查,指导每个药店设一名或多名人员,专职负责沃填报工作;在显著位置张贴“沃填报”人员名单、照片公示和沃登记的二维码。
为了把药店“沃·药师”制度落到实处,市场监管人员在日常巡视中,还对各药店沃填报员的业务能力进行抽查,要求其熟练掌握并能按“四要,四还要”流利说出沃填报程序,达不到要求的可停业学习,达标方可营业。对于因药店自身原因不能开展沃填报或不会填写的,要求药店停业整顿。
此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相关部门对各城区药店销售“退烧止咳抗病毒”药品实名登记及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曝光了20家药店,发现个别药店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对进店人员扫码、测温执行不严格;二是销售“三类药”未按要求使用“沃·填报”系统;三是未按要求核实、核准购药人员信息。这些问题集中反映出个别药品零售企业,主体责任、社会责任缺失,自律意识淡薄,给疫情防控溯源带来隐患。
目前,道里区各家药店都能认真落实销售“三类药”实名登记制度和主体责任,顾客在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病毒药过程中,不但能用手机扫描沃填报二维码并填写完整信息,药店还建立纸质版沃填报登记簿,对购买“三类药”人员查验核实身份证原件,对登记手机号码回拨确认,对老年人购买“三类药”无智能手机或不会填报,由沃填报员核实身份,登记后代为填报、提交,保证了登记信息的真实准确。
严防输入 多地防控升级
虽然之前多地下调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但由于国际疫情持续蔓延,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显著增多,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工作决不能放松。
黑龙江省药监局发布的《省局关于进一步发挥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药店防控作了进一步要求。《通知》明确要加大市场排查,做到不漏一店、不留死角,把“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
黑龙江药监局将加强对药店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检查库存药品与销售台账,判定药店实名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要求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过严查重处促进药店遵法守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督促其切实发挥疫情防控的“哨点”作用,为疫情防控后续排查提供准确信息。
为进一步发挥“哨点”作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药品零售(流通)行业协会、哈尔滨市工商联合会药品零售行业协会联合多家药店承诺,实施举报奖励制度,协会将受理对会员单位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沃填报”行为的举报,一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举报人200元。
除黑龙江外,多地出台了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在这些指导意见中,再次强调“药店购买和发烧、咳嗽等相关的药物,需要登记身份证。”
4月17日晚间,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告”,通告第十一条明确指出:到药店购买退烧药的人员须持有医生处方,对未能提供处方的人员,药店不得售药并要引导患者到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即便不用于退烧,购买相关药品也必须要有有效处方。有药店工作人员表示,有老人家关节痛来买布洛芬,不是为了退烧,是为了止痛,也需要查看老人家过往真实的处方后才能售卖。新规对处方的要求也更严了,有药店店员表示,处方必须是医院或是具有正规资质的诊所开具处方,而且处方上药品的名称要具体准确,必须要有医院或是诊所的盖章。
同日,河南省发布了28号“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豫疫情防指导意见”,强调建立疫情防控期间在诊所、零售药店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
不难理解,这些规定是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如果新冠疫情防控还没取得最后的胜利,这项规定或将一直持续。这些规定的实施,虽然会给药店和店员带来一定压力,但药店必须担起这份社会责任,为疫情防控贡献自己的力量。
药店要做的是坚决执行好相关的规定,不要松懈,避免出现违反监管政策的问题。同时要认真做好相关的宣传工作,让消费者知晓、理解,更好地配合相关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东莞药店店员执行退烧药销售规定被打”的事件,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药店在风险防控方面存在着一些不足,因此要做好这方面的预警和预防工作。
更重要的是,对于购买退烧药、感冒咳嗽药的消费者,一定要提醒他们注意密切观察病情,有发热、咳嗽、无力等相关症状时要及时到医院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