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第1期药品质量公告〔2018〕14号》,经核查确认,对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6批次中药饮片和4批次药品制剂予以公告。
其中包括标示为河北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的五味子(批号816030252)、安国市辉发中药饮片加工有限公司的黄柏(140701)、山西太原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吡拉西坦片(批号170301)和硝苯地平片(170408)、运城市神农中药材有限公司生产的牡丹皮(批号201611079)和罗布麻叶(批号20150912)、安徽益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药(批号171201-1)等。
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省局已组织相关市局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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