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重庆市药监局发布《关于28批次不合格规定药品的通告》,曝光28批次不合格药品,其中,25批次为中药饮片,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性状、含量测定等。本次被曝光的药品,已被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将被依法查处。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市药监局组织全市直属检查局和各区县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等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等18家企业生产的28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莪术(批号180801)和南五味子(批号170601)、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淫羊藿(批号180401)、四川翼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片(批号190501)、四川滋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牡蛎(批号1704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吉林省道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布洛芬缓释胶囊(批号20180509)【检查】溶出度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四川固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水蛭(批号190301)【检查】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芪(批号171101)【性状】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吉林福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利肺片(批号171003)【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二、经重庆市涪陵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淫羊藿(批号190401)、重庆医药自贡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前胡(160701)、四川同善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前胡(1905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四川省龙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马勃(批号150501)、黄冈金贵中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冬(批号D8100401)【性状】、【显微鉴别】不符合规定。
三、经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成都鹤详天药业有限公司为生产的三七(批号171201)和莲子(批号181101)、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西洋参(批号170801)【性状】不符合规定,标示为成都欣福源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昆布(批号150701)、江西樟树国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莲子心(批号1901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山西省临汾健民制药厂生产的胃友新片(批号180401)【重量差异】不符合规定。
四、经重庆市永川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四川固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玄参(批号190401)、四川同正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姜黄(批号190302)、四川省卓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紫苏子(批号CP180901)【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四川千方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梢蛇(批号15040166)【鉴别】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四川同正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碎补(批号190301)【鉴别】【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四川固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谷精草(批号180602)和凉山新鑫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醋龟甲(批号170901)【性状】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四川省龙发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批号150501)【性状】、【检查】不符合规定。
五、对以上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市药监局已责成有关直属检查局和区县市场监管局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