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对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热点进行了解析,其中第22条明确表示,国家版辅助用药目录将于近期下发。
去年年底,国家卫健委首次针对辅助用药管理做出重大举措,计划有各省市层层上报辅助用药,最终形成国家版的辅助用药目录。
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将本机构辅助用药以通用名并按照年度使用金额(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11月30日)由多到少排序,形成辅助用药目录,并上报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
《通知》明确每个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品种原则上不少于20个。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汇总辖区内医疗机构上报的辅助用药目录,以通用名并按照使用总金额由多到少排序,将前20个品种信息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制订全国辅助用药目录并公布。
但该目录一直迟迟未发,有业内人士猜测辅助用药目录可能不会下发了。
而5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国家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操作手册(2019版),出现了对辅助用药管理的考核方式,明确要求辅助用药以国家统一规定的品目为准,也给出了辅助用药的定义:
辅助用药指有助于增加主要治疗药物的作用或通过影响主要治疗药物的吸收、作用机制、代谢以增加其疗效的药物;或在疾病常规治疗基础上,有助于疾病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物。
此次,国家卫健委就建立辅助用药收入占比这一指标的意义进行了解读:《关于做好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2018〕1112 号)要求,加强辅助用药临床应用管理,是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任务、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明确要求,也是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维护人民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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