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网讯】
中药注射剂是我国中医药文化的组成部分,是现代中医药创新取得的成果,已经成为临床疾病治疗的独特手段,正在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研制和生产技术水平的提高,已上市中药注射剂存在的一些问题日益受到重视,相应技术要求有了较大提高。
为进一步提高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国家药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并在今年1月出台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方案》(下称“再评价方案”)。在首届中国药师大会上,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药品警戒和评价处处长颜敏就“再评价方案”进行了解读——
国家局与省局分工明确
目前中药注射剂存在的安全风险,主要体现在基础研究不充分,药用物质基础不明确,生产工艺比较简单,质量标准可控性较差以及药品说明书对合理用药指导不足,使用环节存在不合理用药等。
国家药监局将按照“全面评价,分布实施,客观公正,确保安全”的原则,全面开展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在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工作中,各省局主要负责对本辖区内生产的中药注射剂的质量风险控制,国家药监局负责对相关品种的安全性再评价。”
具体的工作内容是,各省局结合辖区内中药注射剂药品生产的实际情况,深入具体地对每个品种、每个企业进行风险排查,找出安全性隐患。发现中药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中的有关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等问题,要研究解决。
国家药监局组织开展再评价工作,对中药注射剂风险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和再评价,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加快中药注射剂质量标准提高工作进程,切实提高对药品质量的控制水平。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监测和分析、反馈工作,指导企业修订好中药注射剂说明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加强中药注射剂市场抽检工作。
工作措施包括:加强中药注射剂生产工艺、处方核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加强中药注射剂再注册管理,加快药品标准提高工作步伐,加强中药注射剂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加强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药品抽验工作,组织再评价工作。
在做好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对每个品种按照批准文号建立监管。
在已经开展工艺处方核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逐一排查以下重点环节是否存有风险:原辅料来源与质量控制,提取过程以及提取物处置、灭菌工艺与灌封、生产过程中微生物控制,质量检验,包装标签管理,市场退换货原因以及处理,返工管理等。不仅要检查企业管理制度与操作规范是否符合规定,而且要检查企业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定,还要检查企业的工作落实情况。
各省(区、市)局在做好注射剂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总结的基础上,要对每个品种按批准文号逐一建立完整监管档案,首先要完成中药注射剂的品种监管档案。内容应包括:品种注册及变更的证明文件,申报注册和变更并获得批准的生产工艺和处方,现行完整的生产工艺和处方,关键生产设备、药材基原与采收加工要求,原料药、提取物、药材、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材供应商情况,实际执行的产品质量标准、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委托(生产、加工、检验)情况;历次生产监督检查情况,质量抽验情况;核查工作情况,风险评估及核查结论,存在问题及处理结果。
对已核查品种的风险评估及核查结论、处理意见等,应有相关工作部门人员及局领导的签字。因停产未进行核查的品种,也应建立基本信息档案。
近期出台实施指导性意见
根据《注射剂类药品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方案》,对中药注射剂工艺和处方核查的处理原则是:
经过核查,企业按原注册申报的工艺和处方生产,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可以继续生产。
企业经充分研究和验证后改变工艺和处方,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的,必须按要求限时进行申报,视情况而定可以继续生产。
企业未经充分研究和验证,擅自改变工艺和处方,并存在安全隐患的,必须责令其停止生产。
除上述情况外,对工艺不成熟、处方和剂型不合理、质量不稳定品种的生产,也要视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对工艺处方与质量标准不相适应的,责令限期建立完善相应内控标准,并申报修订国家药品标准。
国家局对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是核查工作质量、档案建立情况等,并对中药注射剂重要品种、重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加强中药注射剂再注册管理:各省(区、市)局依法组织药品再注册工作。应将生产工艺和处方核查工作以及风险排查的情况作为再注册的依据。对企业申报的各项资料进行严格审查,重点是对处方、生产工艺、药品标准和说明书中存在问题的审查和评估,必要时可进行生产现场检查。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主动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加深对药物特性的认识;严格控制药材质量,研究改进提取和制剂工艺及相应的质量控制方法;主动收集、分析、研究不良反应/事件信息,及时修改说明书和标签,增加安全性信息,加强对临床合理用药的指导作用。
加快药品标准提高工作步伐:国家局加快组织实施国家药品标准提高行动计划,首先完成中药注射剂标准提高工作,增加安全性检测项目,提高对产品质量的控制水平,尽快审定标准并发布实施。国家药典委目前已经对部分中药注射剂品种的质量标准进行了提高,并在近期内公布。
制定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指导性意见,主要包括:风险控制、提高标准、风险/效益评估。分批对已上市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等方面开展再评价工作。(钟可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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